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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实施!西安防疫办最新公告

2022-05-09 08:03:49热度:115°C

 

4月29日,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监管的公告。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疫情传播风险,全面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陕西省应对办《关于印发〈陕西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2〕67号)要求,结合西安市实际,现就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5月1日零时起,通过西安口岸、外埠口岸、外埠冷库(非集中监管仓)、中高风险地区流入西安市“贮存、生产加工(分包)、销售、餐饮”环节(以下简称“流转”)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西安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经核酸检测合格和预防性全面消毒,上传“陕冷链”系统赋码并取得出仓证明后方可对外流转。

二、西安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设立4个点位 (监管仓企业名单附后)。各企业按照便捷、高效、经济的原则就近选择集中监管仓并遵守入仓监管流程。入仓进口冷链食品贮存等费用由食品经营者自行承担。

三、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在进口冷链食品运抵西安前48小时主动向运抵地区县、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同时通过“陕冷链”系统申请入仓预约(小程序搜索“陕冷链”,注册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后进行登录,选择监管仓预约)。申报内容包括货主名称、运输车辆、司机、货物品名、数量及拟入仓点位等相关信息。

四、本公告发布之前已进入西安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在1个月过渡期内,凡是不能提供属地监管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须委托集中监管仓运营方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取得出仓证明后方可对外流转。

五、各单位和市民群众应增强防范风险意识,不采购和食用无“进口货物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陕冷链”追溯码和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

六、对于违反本公告规定,存在“应报不报”“应进不进”“应检不检”“应消未消”“应贴码未贴码”等行为的,公安、卫健、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记入征信系统。

西安市进口冷链食品

集中监管仓企业名单

1.企业名称:陕西爱威盛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景平大街27号

联系人: 邱芳芳

2.企业名称:上海万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肖里村

联系人:钟军

3.企业名称:西安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尚苑路8号

联系人:兰东

4.企业名称:南京恒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现代物流区斜口街道窑村86号

联系人:雒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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