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赣州南康区各液化气站强制换罐否则不给充气
来源:问政赣州
连日来,多名网友向
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
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
(赣南日报社问政赣州平台)
反映南康区各液化气站
强制用户租用钢瓶,否则不给充气
↓ ↓↓
市民纷纷提出质疑
原有的钢瓶没到期还可以用
为何必须换?
强制要求租用气站钢瓶是否符合规定?
用户:为何要强制换瓶
南康区市民黄女士告诉记者,因家里的液化气用完了,4月24日,她前往南康城区一液化气站加气,却被告知必须更换气站的钢瓶才给充气,使用气站的钢瓶要交200元押金,另外还要一年20多元的租金。
“我的钢瓶也是在气站购买的,并且还没有到检测期,为什么非得要换气站的才给充气?” 黄女士很不解,她认为旧钢瓶的置换价格也太低,仅抵一年租金。
▲左图为市民家的液化气钢瓶,右图为市民之前购买的液化气钢瓶。
南康区的钟先生也称,南康区所有液化石油气站都不给用户充气,要求必须办理气站的会员,更换气站的专用钢瓶,每个钢瓶还要缴纳200元押金和每月2元的租金,才给充气。钟先生说,他的钢瓶是去年刚买的,还很新,也要求必须更换,这明显会造成资源浪费。钟先生认为,气站应该采取自愿办理会员的方式,等原有钢瓶到期后再更换新瓶。
▲图为市民购买的液化气钢瓶发票。
“我看气站的新瓶也是2017年的桶标日期,只是颜色换成了黄色。” 南康区市民刘先生说,前两天他前往气站充气,气站也是强制要求换瓶才给充气。因家里等着用,所以租用了气站的瓶子,但他对气站强制换瓶的行为很生气。
回应:置换钢瓶改为自愿
那么,液化气站强制要求用户租用气站的钢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呢?
带着疑问,4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南康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该局一名严姓工作人员回应称,去年7月,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康区应急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的通告》,要求各瓶装燃气经营者对全区范围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开展置换工作,各燃气经营者只能充装本企业的自有产权瓶。置换工作开展后,液化气站采取到期年检和报废钢瓶进行置换,其他未到使用年限的钢瓶采取自愿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今年12月底前要全面实现推广自有产权瓶的应用。
▲南康区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的通告》。
“因置换工作进度缓慢,于是从今年4月18日起,南康区液化气企业采取所有非自有产权钢瓶进行统一置换。”这名严姓工作人员称,用户原有旧瓶由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回收,回收价格由各燃气经营企业根据钢瓶使用年限,参考周边县(区)置换价格制定,用户可以选择将钢瓶转换成租金,也可以直接换成现金,液化气站提供的自有产权瓶押金是200元,租金是每月2元,在用户将钢瓶退回给燃气经营企业,并支付完每月2元的租金后,押金可以全额退还用户。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收到了较多用户的投诉,领导非常重视,置换自有产权钢瓶确实是相关政策要求的,但各气站的处理方式方法有待完善。他表示,从4月25日起,置换自有产权瓶改为自愿原则,同时希望各气站的工作人员多做工作、多做宣传。工作人员建议用户尽量置换气站的自有产权瓶,自有产权瓶是由液化气充装站向用户提供统一标识且符合各项安全标准的钢瓶,液化气充装站对钢瓶安全负责,对用户来说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