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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2022-04-26 16:45:30热度:58°C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时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2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 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即2021年9月4日至 2022年3月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3月2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核查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及公司核查,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完全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及对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兰美路701号秦安股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YUANMING TANG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余洋先生出席了会议;高管杨颖女士、黄安林先生、刘蜀军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涉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1)议案9,鉴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长TANG YUANMING先生、董事唐梓长先生、董事罗小川女士、董事刘宏庆先生、董事余洋先生、监事张茂良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刘蜀军先生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上述董监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8,632,469股,不计入该议案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议案17、18,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唐梓长先生、罗小川女士、刘宏庆先生、余洋先生和刘蜀军先生均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34,300股,不计入议案17、18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本次会议议案10、17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游、徐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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