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苑立立 通讯员姜慧婕)从4月8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到2023年,河北省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海洋、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范围内,将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全面落实统一行使所有者职责、推进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累实践经验。
据悉,河北省将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的所有者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依法依规、统筹推进,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
探索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通过试点,探索省级、市级政府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
编制自然资源清单、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权责。分别编制省市级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资源清单,合理划分省市级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权责边界,明确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及其行权履职具体内容。
依据委托代理权责依法行权履职。省级和市级政府按照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建立健全所有权管理体系。具体内容包括8项:加快推进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组织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储备、管护和临时利用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处置、配置规则,探索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创新所有权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等。
探索不同资源种类的委托管理目标和工作重点。着力研究解决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管理的具体问题,对我省试点涉及的土地、矿产、海洋和水等资源种类,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重点。省本级针对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海洋、水等4类自然资源资产开展试点;秦皇岛、沧州市开展海洋、水、土地资源试点;唐山市开展海洋、水、矿产资源试点。
完善委托代理配套制度。包括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代理履职情况报告、监督、损害赔偿等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