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7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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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楼D座会议室召开现场股东大会。
由于上海市近期疫情形势严峻,根据上级部门最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实施封闭管理。为保障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此次股东大会由现场会议改为视频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呼吁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已登记报名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将提供网络视频会议服务,会议全程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2年3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7日15点00分
视频会议地址:
会议号:664 612 865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7日
至2022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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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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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