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案例恩施玉露,10年前那场商标生死争夺战,惊心动魄!懂行说品牌
“2021我最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恩施玉露茶以现场路演和网络投票双双第一的成绩获得金奖。
恩施玉露茶品牌在湖北省的地位明显提升。
2018年度,经中国茶叶品牌价值评估课题组对“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恩施玉露”品牌价值为18.07亿元。
可是很多人不知道,10年前,一场争夺“恩施玉露”商标的生死战,在恩施和湖南长沙一家企业展开。
可以说,那是一场捍卫更多数人利益的一场争夺战,也是一场公共品牌的公益战。
那场“战斗”也给恩施人深深的上了一课,知识产权保护要先企而行。
恩施玉露历史文化传承脉络清晰
1、 恩施唐代有“施州方茶”;北宋有施州“八香”饼茶、“研膏茶”;明代又有玉香、研膏二品,其中,“玉香”为蒸青散茶;
2、清康熙年起,恩施芭蕉乡一带“玉香”茶叶生产兴盛,因其干茶翠绿、茶汤青绿、叶底嫩绿(三绿),称这支蒸青茶为“玉绿”, 因在恩施方言发中,“露”“绿”同声同韵,所以也被记载为“玉露”。
3、 1938年,杨润之在恩施芭蕉乡和宣恩庆阳坝一带制作和传播制作技艺,外形紧细挺直,形似松针。
4、 1945年,“玉露”销往日本。
5、 1965年,恩施玉露列入“中国十大名茶”。
6、 1972年,杨胜伟先生完成《恩施玉露制造》编纂,确立了恩施玉露手工制作技艺理论体系和加工技术规程。
7、 1983年,陈光兴在五峰山指导制作成恩施玉露,在湖北省名茶评比中,获全省绿茶类第一名。
但此后恩施玉露走入低谷,几乎无人加工制作,更不用说品牌保护。
但是有这些传承历史,为“恩施玉露”日后打赢和长沙“玉露”商标官司奠定了基础。
每一步,都作数。诚不欺我。
玉露商标,湖南一家企业抢了先
从中国商标网上可以看到,湖南一家企业在1998年11月9日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玉露”茶叶类别的商标。
在那个商标注册意识较弱的年代,恩施州8个县市中,茶产业起步较早的利川市毛坝乡商标意识较浓,在1991年就以集体企业的名义申请了“富硒”“星斗山”等几个商标,“富硒”商标后来成了通用商标,基本上失去了商标的意义,“星斗山”商标几经其主,故事跌宕起伏,但不得不佩服九十年代初的毛坝乡主政的人,颇有远见。
商标注册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商标在先原则。
同一产品或者是相似的商品进行申请的时候,在存在两者或者两者以上的情况,商标局先受理最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另外一方的申请。
如果不是恩施市在2007年要把“恩施玉露”作为“三张名片”(恩施大峡谷、土家女儿会)之一来打造,大张旗鼓的进行历史文化挖掘和品牌传播,让恩施玉露这项技艺重回人们视线,品牌引领就是一句空话。
恩施玉露地理商标注册之难
恩施玉露品牌注册工作在2007年后,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2008年,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成立。协会立即开始“恩施玉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工作,此前亦开展了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2008年5月,协会正式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恩施玉露ENSHIYULU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
2009年3月27日,历时大半年,“恩施玉露ENSHIYULU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公告发出。这在当时,申请注册的速度已经是很快了的。
随着恩施玉露茶的名气上扬,各方都嗅到了这个品牌的价值。
几乎是同时,重庆一家企业也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恩施玉露”商标,无论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是否提出异议,可以预料该公司的注册申请会被驳回。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恩施玉露”作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在于其悠久的历史、深厚文化、特殊地域性和商品的独特性。
赶走了狼,又来了虎。
2009年6月22日,在 初审公告期满前5天,“恩施玉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湖南省岳阳市北港茶厂以与引证商标“玉露”近似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
这让恩施市一下懵了,因为不知道还有个“玉露”商标注册在先。
商标知识的匮乏,让恩施市茶产业协会当时有些措手不及,他们形容“恩施玉露”遭遇生死存亡。
湖南岳阳市北港茶厂提出异议的理由主要涉及商标年限、原产地保护等问题。
和我讲原产地,那就让“玉露”商标回到原产地。
2009年8月,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提出非常充盈的证据进行驳斥,按时提交异议答辩材料。
2010年3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裁定:北港茶厂异议理由不成立,“恩施玉露及图”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2010年4月19日,“玉露”品牌的价值,和注册在先的优势,让岳阳市北港茶厂决定提出异议复审申请。
到手的娃娃怎么都不能让别人抱走了。
2010年7月12日,北港茶厂将“玉露”商标转让给长沙玉露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从这个得名称就可以看出,这家企业在强化“玉露”的身份,意在一搏,换个马甲再战。
2010年12月,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对长沙公司提起的商标异议复审进行复审答辩。
2012年3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达裁定:“恩施玉露”予以核准注册。
2012年4月28日,长沙这家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为被告第三人。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也不是每次商标官司都会赢,而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是必须要赢。
(日本茶叶专家清水康夫题词,认可恩施玉露茶是日本玉露茶的祖庭)
恩施市农业局一直负责“恩施玉露”商标的苏学章副局长,和农业局的法律顾问鲁诚,非常慎重的对待这场知识产权官司。
2012年7月11日,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但心一直悬着。
“玉露”于长沙这家企业,注册正当,也可以使用,但是当他把矛头指向“恩施玉露”时,就暴露了他的非分之心。
“恩施玉露”于恩施市来说,这是千年家传,是守住根,是关系全市几十万亩茶产业的品牌之路,也是关系十几万茶农的生存根本。
2012年9月14日,一审判决,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赢了官司。
2013年1月20日,长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3年7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恩施玉露”商标的商标争议历时5年,也是恩施玉露茶产业快速发展的5年。
与此同时,玉露茶产业的逐步强大,支撑了“恩施玉露”商标的强大。
恩施州茶产业协会的反制
与此同时,苏学章、鲁诚等人认为要一劳永逸,就要消除“玉露”这个商标的隐患。
可以充分合法运用商标法赋予的权利。
2010年9月3日,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以长沙公司商标注册不当为由,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玉露及图”商标。
2013年1月28日,国家工商商标委员会作出裁定,长沙公司争议商标予以撤销。时间长达两年多,这让恩施市上上下下深感商标注册保护的重要性和艰难性。
2014年7月16日,长沙公司不服裁定,再次提出行政诉讼。
2015年1月29日,长沙公司诉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恩施玉露茶产业协会一案开庭。
2015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长沙公司诉讼请求。
2016年3月,长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6年7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强制维持原判。
2017年7月28日,国家商评委正式宣告“玉露”商标无效。
“恩施玉露”和“玉露”的商标之战历时七年有余,至此彻底画上句号。
原本想有所谋有所图的长沙公司,没想到一败再败,最后连自己注册的可在正当范围内使用的商标都失去了,一个“贪”字,全盘皆输。
而恩施市的茶产业来说,“名不正,言不顺”是很难把产业做大的,“恩施玉露”的注册成功则是泽被千秋后代的大事,苏学章、鲁诚、杨胜伟等人为此付出了巨大劳动,恩施市委、市政府更是不遗余力的支持。
恩施玉露的品牌崛起之路
2007年03月05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恩施玉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8年,“恩施玉露”被湖北省农业厅授予“湖北省第一历史名茶”称号。
2010至2012年,恩施玉露相继获得“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最具发展力品牌”、“消费者最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最具影响力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殊荣。
2014年,“恩施玉露”传统制作技艺入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5年,“恩施玉露及图”获“中国驰名商标”,“恩施玉露”茶文化系统被认定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2016年,“恩施玉露”茶文化系统进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2017年,“恩施玉露”获“中国优秀茶叶区域公用品牌”。
2018年,经中国农产品品牌研究中心品牌价值评估组评定,“恩施玉露”品牌价值达到18.07亿元。
2018年4月28日,恩施玉露和利川红成为武汉东湖茶叙国事用茶。
2022年1月25日,“2021我最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恩施玉露茶以现场路演和网络投票双双第一的成绩获得金奖。
本文源自极叶引用参考曾维明、罗建刚《7年官司“抢回”13亿!“恩施玉露”商标之争尘埃落定》一文,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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