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覆盖最广的涉茶农残新国标实施了!
9月3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以下简称“新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于2021年3月3日发布,现已完全代替GB 2763—2019版本标准。
据悉,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与2019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81个、残留限量2985项。与“十三五”之前的2014版相比,农药品种数量增幅为46%,残留限量数量增幅为176%。
这份国标,对茶行业来说意味着什么?
1.农残标准多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有更实际的作用
据农业农村部介绍,新版国标已基本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规定的“十三五”末1万项的目标任务,同时促进我国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随着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的增加,检测的农药品种、农产品种类就会更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就会更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就更有保障。
与2019版相比,新版标准中涉茶限量指标达106项,增加了41项,增幅达63.1%。为茶叶产品生产者加强质量控制,以及监管部门更准确地发现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依据,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2.农残检测不断进步,限量指标日趋严格,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
中国作为茶叶主要出口国,农残问题成为制约我国茶叶出口、影响我国茶叶国际竞争力的因素。
日本于2005年冬颁布并于2006年5月29日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欧盟于2021年8月25日正式实施EU87/2021指令。欧盟自2000年7月1日实行新的茶叶农残限量标准以来,几乎每年都要加以修订,从而成为对茶叶农残要求最严格的地区。
这些国际标准,利用不断提高的农残标准作为贸易壁垒,借以保护本国市场,给我国茶叶出口带来极大的挑战。内外标准不一,这是各国的“默认标准”,中国作为世界第一产茶大国,产量上自然会对国外产茶地区造成压力,提升进口标准维护本国产业就成为常规做法。
但是,需要看到的是我国在农残检测中不断进步。据农业农村部质量安全监管司指出,新版农残国标规定了56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包括我国批准登记农药428种、禁限用农药49种、我国禁用农药以外的尚未登记农药87种,同时规定了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低风险农药44种。从涵盖的农药品种数量看,已超过CAC、美国,基本接近欧盟。
解决茶农药残留,抓好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开拓多元化的茶叶出口市场,是应对贸易壁垒的有效举措。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目前有哪些好做法?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推进标准制定工作。2015年,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对“十三五”期间制定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了完成1万项的目标和要求。2021版GB 2763对标“最严谨的标准”要求科学设定残留限量,突出高风险农药和重点农产品监管,更大范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1.突出高风险农药品种监管
规定了甲胺磷等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标准、氧乐果等20种限用农药345项限量标准,实现了植物源性农产品种类的全覆盖,为严格违法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监管提供了充分的判定依据。
2.突出鲜食农产品监管
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在我国膳食中比例越来越大,其质量安全备受关注。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5766项残留限量,为强化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3.突出进口农产品监管
针对进口农产品中可能含有我国尚未登记农药的情况,通过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方式,制定了除我国禁用农药外的8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742项残留限量,为更好地把牢食品安全的国门关提供了技术依据,有利于保障我国人民群众对进口食品的消费安全。
在“新国标”实施的背后,我国需要去提升的不仅仅是农残的检验标准,更需要改变的是产业规模与消费人群不断壮大后的产业升级,合理引导茶产业发展,平衡茶商利润与茶农增收的主要矛盾,指导茶园栽培管理,疏导化学制剂使用,研究生物多样性自然抗性,守护好茶叶安全卫生这条“生命线”,让茶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文来源:新京报、农业日报、周伟,普洱茶学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留言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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