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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代用茶”需慎饮
2021-02-16 11:44:40热度:129°C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质监局获悉,罗布麻、苦丁茶、绞股蓝、银杏叶属仅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含上述成分的代用茶,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
所谓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人们通常所喝的菊花茶、苦丁茶、枸杞子、胖大海等都在此列。
“降血压能喝苦丁茶,如果血压低的人不知情,经常喝苦丁茶就适得其反了。”合肥市质监局食品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罗布麻、苦丁茶等四种代用茶属于保健食品,应在相关部门按保健品办理生产手续,不能有QS标识。
据悉,合肥市质监部门近期将对代用茶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行动,对违反规定使用非普通食品原料生产代用茶以及在产品标识中宣传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企业,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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