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茶——第4部分 采摘与初加工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86—2000
珠 茶
2000-09-08发布
2000-11-08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286.4-2000
前言
为确保珠茶的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本标准规定了珠茶鲜叶采摘、加工条件、工艺流程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按GB/T1.1—1993和GB/T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有关规定编写。
本标准是珠茶系列标准的第4部分,该系列标准的其它部分为:
珠茶第1部分茶树良种繁育
珠茶第2部分苗木
珠茶第3部分栽培管理
珠茶第5部分精加工
珠茶第6部分商品茶
本标准从2000年11月8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浙江省茶叶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列万、张乐尔、魏群、陈颂文、谢丰镐、葛水梁、黄伟红、杨柏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珠茶鲜叶采摘、加工条件、工艺流程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珠茶采摘与初加工。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B33/131—1991机械化采茶配套技术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净度:鲜叶中夹杂物含量的感官指标。
3.2 匀度:鲜叶芽叶组成一致程度的感官指标。
3.3 摊青:鲜叶采摘后的摊放处理,轻度失水的过程。
3.4 杀青:利用高温快速钝化酶活性,促进内含物转化和散发水份的工艺过程。
3.5 揉捻:利用机械力,促使杀青叶揉紧成条,部分细胞破损的工艺过程。
3.6 二青:利用热力以散发揉捻叶部分水份为主要目的工序过程。
3.7 小锅:促使部分二青叶成圆,进一步散发部分水份的工序过程。
3.8 对锅:进一步促进茶叶成形的工序过程。
3.9 大锅:完成茶叶成形和干燥的最后的工序过程。
3.10 含水率:鲜叶或在制品中水份占总重的百分率。
4 鲜叶采摘、分级和贮运
4.1 鲜叶质量标准见表1
表1 鲜叶质量标准
级别 质量要求
一级 一芽二、三叶40%以上,芽叶完整,匀齐,单片10%以下,净度好。
二级 正常芽叶为主,匀净度尚好,单片对夹叶30%以下。
三级 单片、对夹叶为主,正常芽叶较少,欠匀齐。
4.2 采摘时期
手工采摘:一芽二三叶标准新梢达25%为采摘适期。
机械采摘:一芽二三叶标准新梢达60%为采摘适期。
4.3 采摘方法
4.3.1 鲜叶采摘应根据不同品种不同生长期,掌握分批及时标准的原则。
4.3.2 手采应掌握提手采摘,严禁捋抓采。
4.3.3 机采应严格按照DB33/131中规定标准执行。
4.4 鲜叶的盛装,运输,贮存
4.4.1 鲜叶盛放用具和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清洁卫生、安全、透气性良好的要求。
4.4.2 鲜叶应根据嫩度、品种、采摘时间不同,分别装贮,不能紧压,以防机械损伤。
4.4.3 鲜叶要及时装运、验收、摊青,并避免日晒。
4.4.4 摊青时间掌握4h一6h;摊青后的鲜叶要及时初制加工。
标准号:DB33/T28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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