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规格考:357克的前世今生
在探究这个问题时,发现当下不少人的观点是“七子圆茶,七圆一筒,每圆七两,重四十九两,折合每片357克,每筒5斤(7*357=2499克)”。更有甚者,将术数命理引入,从357这个数字中看到了阴阳五行,天地万物……
先不提术数命理这么高大上的话题,单只探寻七子饼茶规制的形成,发现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中有如下记载:“雍正十三年(1735年)提准,云南商贩茶,系每七圆为一筒,重四十九两,征税银一分,每百斤给一引,应以茶三十二筒为一引,每引收税银三钱二分。于十三年始,颁给茶引三千”。从其中“每七圆为一筒,重四十九两”可知当时的圆茶(饼茶)确实是一饼七两,到与前文观点吻合。
可是在“雍正十三年”的那个时空,一两是50克么?
我们常听到一句成语“半斤八两”,比喻不相上下之意。可是“半斤”如何与“八两”相当呢?古时秦始皇统一六国,制定度量衡,其中便设十六两为一用什么洗头去头皮屑茶叶斤。后来两千多年的历史,“十六两为一斤”被一直沿用。明清两代采用营造、库平度量衡制,一斤仍然是十六两。清康熙帝颁布的《御制数理精蕴》中对度量衡详加考订,并用万国权度原器与营造尺、库平两进行校验。当时的一斤相当于公制596.816克,而一库平两=1/16斤,约合37.301克。
民国4年(1915年)1月7日,北洋政府公布《权度法》。其第二条明定甲制营造尺库平制以及乙制万国权度通制并行,重量基本单位是库平两,等于0.037301公斤(千克)。可见此时的度量衡制度仍有沿用旧制,只是增加了“万国权度通制”(公制)与之并行。
国民革命之后,取代北洋政府的国民政府以市用制取代营造尺库平制,于1929年(民国18年)2月2日制定2月16日公布、1930年(民国19年)1月1日施行《度量衡法》,其第二条:“中华民国度量衡采用万国公制为标准制,并暂设辅制称曰市用制”,其第五条规定“重量以公斤二分之一为市斤(简作斤)……一斤分为十六两”,其第六条规定“两:等于斤十六分之一即十钱(0.0625斤)”。此时的一斤已经等于500克,但一两为一斤的1/16,即31.25克。但民间仍多沿用旧制,即一斤约600克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国的市用制沿用了一段时间。1959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原来以国际公制为基础所制定的市制,在我国人民日常生活中已经习惯通用,可以保留”,但也规定“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成十两为一斤”。此时沿用了1市斤=500克的旧制,但将一斤十六两改为一斤十两,一两的重量亦改为50克。
从“每圆七两”推出一饼茶重357克,只能发生在1959年以后(且不提此时7两=350克≠357克),决计不可能发生在“雍正十三年”。而《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和后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显然也是和术数命理扯不上关系的。
清代1两=37.3克,1斤=596.816克≈600克。即使在普遍同行公制的今天,司马斤、库平两制度仍在中华文明圈的国家地区中的粮食、菜市场、中药材等传统民生领域沿用,现在在中华文明圈的国家和地区中仍多有可见,比如在台湾,1台斤=0.6千克=600克。台湾乌龙茶常见的300克包装,正是“半台斤”一包。而香港澳门地区多采用与库平两略有不同的司马斤,1斤=16两≈605克,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等地亦如是。
按照我国近现代度量衡制度的演变,在颁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的时代,一个圆茶七两,应该约相当于现在的261.3克,而并非是357克。从“每筒四十九两”——“茶三十二筒为一引”——“每百斤给一引”则可认为是为了方便计算,将98斤约做100斤。在库平两时代,即使是改变茶饼规格,也应该是整数的“两”或“钱”,而不会有357克这样颇具“现代气息”的规格。现代的“357克”,应该就是在采用公制之后,一筒7饼=2499克≈2.5公斤,一件12筒约等于30公斤。出口商品多衡量整件的规格重量,一件30公斤,无疑是便于计算的。至于现今业界常见的15公斤一件(6筒)的规制,则是起于2004~2005年间,石昆牧老师为此时期较早使用这种规格者。这种包装规格在现代流通体系下更为便于普洱茶以件为单位流转搬运。
太过久远的普洱茶,或因无实物资料无法考证,或因老茶多存于香港等地,仓储转化造成了较为明显的重量衰减,无法还原最初的重量。现在可靠的老茶中,知名的“可以兴”茶砖,重约375克,约为旧制10两,明显有便于计算的意涵。
而今,普洱茶的规格已然多种多样,虽然357克饼茶仍是市场主流,但市场上已可见多种规格及型制的茶品。在选择如此丰富多样的今天,聊到357克的前世今生,既是一种对历史的负责,也不妨聊作茶间的玩笑^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