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5月这些新规即将实施
5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来看看都有些什么变化。
地方性法规>>
《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乘火车最高罚2000元
《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强化了建设环节的铁路安全要求。
条例明确,铁路规划控制线内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的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低空漂浮物体或者擅自升放低空飞行物体。
条例同时还明确,禁止实施危害铁路运营安全和站车秩序的行为,对干扰检票闸机或者车门开、关,强行进出检票闸门、上下列车,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行为,最高可处以2000元罚款。详情>>
《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红头文件”如何报备审查?明确了!
《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5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了对规范性文件可以采取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和移送审查4种审查方式。详情>>
全国性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
异地购车上牌只需身份证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推行5项便捷办理机动车登记新措施: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四是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五是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信访工作条例》
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条例明确,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人身损害赔偿将实现城乡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由原来的城乡区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具体来看,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将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区分城乡居民分别计算,而是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指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用人单位不得妨碍职校生平等就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自5月1日起施行。新法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地名管理条例》
地名管理将更科学、更明确
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条例》按照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明确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地名管理职责。对违规进行地名命名更名、不报送备案或者未按时报送备案、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损毁地名标志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子烟管理办法》
这类电子烟将禁售
《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办法》还提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来源: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