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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实录50自封合肥地铁之父,且看张思源的悲剧人生

2022-04-30 15:43:02热度:245°C

上一篇《刑案实录》,我写的是《宿州中煤三建前高管与武汉地铁系列腐败案初探》(点开蓝字可阅读)。

对于武汉地铁系列腐败案,我之所以用了“初探”这个词,是因为我从相关法律文书的措辞中,感觉一些盖子还没有揭开,一些线索可能还在侦查,一些在审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也还没有公之于众。

所以,对于武汉地铁系列腐败案,我想等更多信息公开之后再尝试“深探”。

眼下,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不过,查阅武汉地铁腐败案件的材料,我深感地铁领域的腐败案件正在呈现易发、多发的态势,应当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以严的总基调”去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迫在眉睫。

目前全国有30多个城市已经开通地铁和轻轨。因为修建地铁、轻轨落马的腐败官员不胜枚举。据笔者初略统计,各地被查处的地铁公司一二把手已经有将近30人之多。

除了上一篇《刑案实录》写到的武汉地铁集团原董事长周少东及其弟弟周少桢,级别较高的还有——

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原董事长彭旭峰及其弟弟彭耀峰

通号(北京)轨道工业集团原董事长康文及原副总会计师张姝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原董事长王海龙及副总经理王明志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李云峰及运营分公司原总经理熊军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原董事长王武亮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原董事长苗玉刚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原董事长张乾国

东莞市轨道交通公司原董事长黄晓雯

都江堰轨道交通公司原总经理马俊柱

深圳地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马恭元

福州交通建设集团原总经理陆清玉

郑州地铁集团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赵运臣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原总工程师时亚昕

宁波轨道交通集团原党委委员庄立峰

哈尔滨地铁集团副总经理王敬东

重庆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晏绍杰

杭州地铁集团原副总经理邬文虎

南京地铁指挥部原指挥长封昌玉

南京地铁运营公司原副总经理何志康

西安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唐宏波

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原副总经理董朝文

合肥轨道交通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思源

本期《刑案实录》,我先来聊聊安徽省地铁领域第一位落马的高管:合肥轨道交通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思源。

合肥地铁之父的由来

1972年出生的张思源是安徽省滁州人,就是欧阳修在《醉翁亭记》中写的那个“环滁皆山也”的地方。

个人简历显示,张思源是研究生学历。笔者不清楚他在哪所大学念的研究生,只知道他25岁毕业于上海铁道大学。后来该校被同济大学合并,所以很多公开的资料显示,张思源大学本科就读于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大学毕业后,张思源进了中铁四局。当年该局的全称是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局机关设在安徽的省会合肥。2000年前后,中铁四局与铁道部脱钩,成立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如今中铁四局已经发展成世界500强,是中国中铁旗下的骨干企业。

张思源在中铁四局干了10年。从西部大开发的兰新铁路复线,到东海之滨的萧甬铁路复线,都留下了张思源青春的足迹。他从一名一线的技术员,逐步成长为工程师、项目经理、公司经营开发部部长。

2007年,35岁的张思源作为合肥市最早引进的轨道交通专业人才,调到合肥市建投集团公司担任轻轨办副主任。他参与编制完成了《合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合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顺利通过了国家审批,为合肥地铁获取“准生证”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落马后撰写的《忏悔录》中,张思源用拟人化的手法写了当年的这段经历。他将合肥地铁称作“你”,而将自己称作“爸”,俨然是以合肥地铁之父自居。

这倒也并非浪得虚名。

2008年合肥轨道交通公司筹备组成立,张思源是设备组负责人;2009年合肥轨道交通公司正式挂牌,他担任副总工程师,组建了8人技术团队。这8个人后来都成为合肥轨道公司中层以上的核心技术力量,张思源本人也成为大家公认的技术带头人。

2012年1月,经合肥市国资委研究决定,聘任张思源为合肥轨道公司总工程师;同年6月,合肥地铁1号线全线开工。

2013年6月,合肥市政府调整建设模式,决定由合肥轨道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张思源从总工的岗位转任副总经理,分管工程,具体负责地铁1、2号线项目建设。半年后,张思源又被任命为合肥轨道公司党委委员,成为公司党政领导班子中的重要一员。

从这些职务上的变动中,可以看出组织上对张思源的器重,也说明他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得到了各方认可。

然而,由于越来越位高权重,张思源也成为地铁项目承包商、建筑商围猎的目标。

为了帮哥嫂 收下一台车

从2012年1号线全线开工,到如今5号线南段开通运营,合肥地铁已经建了10年,开通了5年多,总投资达上千亿元。平均每年的投资规模都超百亿元,如此巨大的蛋糕,当然让各路建设单位趋之若鹜。

从合肥地铁筹建之初担任筹备组设备组负责人,到公司正式挂牌担任副总工程师,再到开工后担任总工程师、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合肥地铁从项目招标到项目施工再到开通运营,在每一个重要环节上,张思源都掌握着十分关键的建议权、拍板权。所以,从合肥地铁进入招投标阶段,各种糖衣炮弹就开始向他袭来。

我在上一篇《刑案实录》中提到,当年中煤三建的高管在武汉地铁37号线招投标中贿赂“有影响力的人”,就是因为武汉地铁中标单位大部分都是中国中铁,中煤三建才想通过“有影响力的人”见缝插针。

在合肥地铁建设的过程中也是如此。虽然我在个别线路的中标单位中也看到有安徽的中煤三建,但中国中铁还是占据了绝对优势。

我感觉合肥地铁项目的招投标,除了是中铁与铁建、中建这些“大佬”之间的竞争之外,中铁下属各局分公司之间彼此抢活的现象也极为明显。

具体到张思源的案件中,在向其行贿的12个人中,除了1人来自合肥本地的挖土方的企业之外,其他11人都来自中铁的下列单位:

中铁四局四公司

中铁四局八公司

中铁五局四公司

中铁十局三建公司

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有限公司

中铁十二局安徽公司

中铁十二局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中铁十六局北京轨道公司安徽分公司

中铁十八局三公司安徽分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三公司

从上述名单不难看出,中铁下属多个分局针对张思源的“公关”,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这其中,中铁十一局的某些人似乎与张思源接触最早,走得更近,出手也最大方。

中铁十一局是合肥高铁南站主体工程的中标单位之一。在项目对外招标阶段,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公司的副总经理张某主动上门向张思源咨询相关事宜。身为副总工程师的张思源把项目概况、业主需求、技术指标等都细致专业地进行了解答。后来中铁十一局中标承建合肥南站主体项目二标段,为了感谢张思源前期的帮助,更希望以后继续得到他的关照,张某在2010年5月项目开工的时候,提出要送给张思源20万元现金,但被张思源一口回绝。

见送钱不收,张某就采取迂回战术,提出送一台车给张思源,这一次张思源心动了。

据说张思源有一个患有残疾的哥哥,经济上不太宽裕,却肩负着平时照顾和赡养父母的重担。

2010年6月,张思源为了帮助哥哥,也为了避人耳目,让张某将打算送给他的一辆价值18万多元的轿车办在了嫂子的名下。

张某将轿车的全部手续办好之后,并没有把车交给张思源的嫂子,而且以项目上需要用车为由,反过来以每月4千元的租金租用这台车。几年下来,张经理累计支付给张思源嫂子的租车费共计16.4万元。

就这样,张某用一台轿车攻破了张思源本来还假装坚守的防线。

有了第一次,以后就不再犹抱琵琶半遮面。

2011年和2013年,张某两次利用开车送张思源回家的机会,在张思源所住小区的门口分别送给他一只装有10万元现金的袋子。此外,每年的春节等重大节日,张某都会揣着红包去张思源的办公室送节,从2011年至2014年,共计送给张思源现金3万元和2万元购物卡。

帮人倒渣土 受贿百万元

张思源的妻子和小舅子都在中铁下属单位工作。据说小舅子身体不是太好,工作强度不能太大,而且上有老下有小,经济上有些拮据。张思源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想了一个接济小舅子的办法。

他和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公司的副总经理张某商议,以其小舅子的名义购买一台起重机。起重机总价约65万元,张某出资一半,另外一半由张思源和小舅子共同出资。起重机买回来以后,就放在张某负责的合肥南站的项目上使用,每月的2万元租赁费由他们三个人按出资比例瓜分。

2014年,合肥南站的项目结束,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公司又中标2号线3标段土建项目,那台起重机又被放到该项目工地上使用。张思源还把自己的一个外甥安排到该项目部工作。

这个项目的常务副经理冉某为了在工作上得到张思源的关照,经常请张思源吃吃喝喝,彼此的关系变得熟络,冉某在工作中遇到麻烦,自然会向张思源求助。

2015年6月份,2号线3标段土建项目因为外运的土方无处倾倒,施工进度受到严重影响。

通俗地说,土建项目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挖土、运土、倒土。挖得多、运得快、倒得近,对工程提速和减少成本帮助很大。据说一个十几亿元的土建项目,仅清运渣土一项的费用常常就高达上千万元。

2号线3标段土建项目主要位于合肥庐阳区长江中路的三孝口和四牌楼一带,大体是在长丰南路站、金寨路站、宿州路站、大东门站之间。这里是合肥的老城区,对地铁施工现场的渣土管理十分严格。

冉某说:“我找到合肥轨道公司副总张思源,希望能够帮忙和瑶海区政府协调,在瑶海区龙岗村找空地倾倒渣土,因为龙岗村近一些,可以节省运输费用。在张思源与瑶海区的协调下,龙岗村同意将村里的一块空地作为渣土倾倒场,并在张思源的再次协调下,把100多万元的植被绿化恢复费免掉,总体要节约成本500万元左右。”

2015年1月1日,合肥轨道公司与中铁十一局就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临时使用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大彭社居委土地倾倒渣土达成协议,约定该地由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临时使用,期限两年,该地面积125.5亩,总方量48万立方,合计补偿费用为144万元,合肥轨道公司负责协调地表附属物的拆除和清理,净地移交给中铁十一局使用,补偿费用由轨道公司从中铁十一局计价款代扣。

为项目节约成本500万元,冉某当然对张思源感激不尽。他在2015年8月的一天宴请张思源以示感谢,宴请结束后,将一个水果箱搬到了张思源座驾的后备箱里,对张思源说:“感谢张总为我们协调土场,送一箱水果以表谢意。”

张思源开车回到家,搬动水果箱感觉分量不对,打开一看,水果箱里装满了现金!

后经查实,冉某以项目劳务分包费做账,支取了100万元现金送给张思源。

既替人消灾 也收入钱财

张思源2013年开始担任合肥轨道公司分管工程的副总,他同时又是当过总工程师的技术专家,各路建设大军遇到施工瓶颈和技术难题,经常会向张思源求助和请教,他的现场指导和施工建议,以及在职权范围内出面协调各方关系,往往能够帮助施工单位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中铁十六局北京轨道公司安徽分公司是合肥地铁1号线的中标单位之一,为了在招投标和日常工作中得到张思源的关照,该公司总经理傅某在2012年5月和6月,分两次送给时任总工程师的张思源5万元现金和2块金块(每块重50克)。

2014年4月,傅某公司的项目进行到太湖路地铁出入口,地下有某公司的电缆线迟迟未迁移,影响了施工进度。

转眼到了五一节前夕,傅某购买了两袋水果,在每个水果袋里面放了10万元现金,开车来到张思源的办公室,以送节的名义把水果和现金丢给了张思源,并请张思源出面协调电缆线迁移之事。

过了几天,张思源约了电缆线所属公司的人员来到工地现场协调,并且一块吃了顿饭。没过几天,那家公司就把线路迁走了。

傅某说,送给张思源的这20万元是项目部变卖施工废铁的收入。

像此类为施工单位排忧解难的事情,张思源的确做了不少。有的时候,张思源的服务是无偿的;但有偿的情形很多,正所谓“替人消灾,收入钱财”。

2014年,中铁十二局混凝土制品公司分别中标合肥地铁2号线西段和东段盾构管片项目,该公司总经理王某经常会有工作上的麻烦事找张思源帮忙。

盾构管片是与盾构机配套使用的装配构件。盾构机是国内常见的隧道挖掘设备,那是一台重达数百吨的圆柱状庞然大物。今年安徽芜湖开挖过江隧道,使用的是一台长约140多米,刀盘直径达十几米的超大盾构机,平均每天掘进的距离大约12米。

合肥地铁使用的盾构机可能没有那么大,掘进速度也相对慢一点,但投入的台数很多,仅三期工程6条线路就有多达92台盾构机24小时不间断地工作。

每掘进1米多,盾构机会停下来拼装盾构管片,这是一种高强抗渗混凝土结构的管片,将它们呈环状一节节地拼装起来就成为地铁隧道的最内层屏障,相当于给地铁隧道装上了一个防水抗压耐久的金钟罩。

由于盾构机作业不能间断,盾构管片供应不及时就会影响工程进度。但盾构管片生产出来必须经过一个养护期才能用于拼装,这就需要有足够的场地严格按规定标准堆放不同生产批次的盾构管片。

中铁十二局混凝土制品公司的总经理王某说:“张思源对我们公司比较照顾,多次协调施工现场管片堆放场地,减轻厂区存储压力,加快生产进度,有时供货延迟要受处罚,我也会找张思源帮忙协调,为感谢他的帮忙,也为了维护好与他的关系,我先后在2015年和2016年的春节和中秋节前夕、2017年春节后,先后送给张思源现金共计19万元。”

杨敬农帮过的人 张思源也曾帮过

谈到自己“替人消灾,收入钱财”的心态,张思源在案发后撰写的忏悔录中这样写道:

“想到自己确实辛苦帮他们解决了问题,未降低自己工作标准及安全质量标准,未损害公司利益,便盲目违心地收下了。”

事实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吗?

在贿赂张思源的项目经理中,中铁十八局三公司安徽分公司裴某和中铁四局八公司的潘某分别送给张思源12万元和5万元。

他们送钱给张思源的理由之一是为了让张思源允许他们“不用每天到场履约”。

根据合肥轨道公司的规定,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场履约,或每月要确保到场履约的规定天数。原则上也不允许总承包的项目经理同时在两个以上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上述裴某和潘某都在合肥地铁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但他们都在外地有别的项目需要兼顾,因此无法确保在合肥的施工现场每日履约。按合肥轨道公司的规定,裴某和潘某应该受到经济处罚,而且轨道公司可以致函裴某和潘某所属的集团公司,这将会对他们的业绩考核和评先评优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所以,裴某和潘某就拿钱开道,收了钱的张思源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在张思源被法院认定的赃款中,最大的一笔是前述在帮助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公司解决了土场问题后,收受了冉某100万元现金。受贿金额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的分别来自张思源的大学同学钟某和安徽中建宝洋建设工程公司总经理牛某,他们分别贿赂张思源65万元和60万元。

先说牛某。

在向张思源行贿的人员中,牛某所在公司是唯一不属于中铁下属单位的企业。

2014年,牛某让时任安徽省考试院副院长的吴某请张思源吃饭,当时牛某与人合作已经在合肥地铁项目中承接土方工程,他结识张思源,是希望再多从合肥地铁项目中分得一杯羹。

我在《刑案实录32》中,曾经提到安徽省考试院副院长吴某(阅读请点蓝字:《杨敬农和杨雪草,哥俩联手受贿双双入狱》)。

当年吴某因为酒驾被合肥交警查处,人托人找到时任芜湖市市长的杨敬农,是杨敬农帮吴某摆平了此事。2016年吴某因受贿被查处,后被判刑5年半,目前已经刑满释放。

吴某当年能够找到杨敬农帮他摆平酒驾之事,足见此人的“能量”。所以,张思源2014年可能也是看在吴某的面子上,让中铁十一局将一部分土方工程分包给牛某做。

但牛某本人出手大方恐怕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牛某第二次让吴某请张思源吃饭,便在饭后送给张思源一件衬衫和一个比较大的茶叶盒。张思源回家打开茶叶盒,发现里面是两只装满现金的茶叶罐,总计20万元。到了2014年年底,牛某又如法炮制;只是这次送给张思源一件羊毛衫和两个茶叶盒,两个茶叶盒里共有四只装满10万元现金的茶叶罐。

据了解,牛某通过张思源帮助承接的土建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昔日同窗好友 最终双双获刑

最后来说说张思源与他的大学同学钟某。

钟某比张思源小两岁,湖南长沙人,时任中铁五局四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在2015年和2016年先后中标合肥地铁2号线龙岗停车场项目和合肥地铁3号线土建12标项目。在投标期间,张思源给了老同学很多帮助,钟某一直想找机会表示感谢。

据钟某回忆:“大约2016年4月份,我到合肥项目部检查工作,抽空去参观了张思源刚买的二手别墅,张思源说这栋房子装修需要百把万,我当场表示可以帮他解决。大约一个月后,张思源打电话跟我提到房子装修的事,我就安排合肥办事处的战某分三次给张思源的妻子送去65万元的装修费。”

按张思源妻子的说法:“拿到65万元后没有装修房子,因为女儿临近高考没有时间装。”

按张思源本人的说法:“老同学慷慨提供装修费,自己未敢全要,也未敢装修使用,一直犹豫还与不还。”

事实是,2017年4月,张思源紧急联系钟某,说纪委已经盯上了他,问钟某装修费会不会出问题,钟某告诉他:“不要紧,我不会说的。”

这次通话之后,这对同窗好友再未联系,后来先后获刑。钟某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2万元。

张思源在于2017年6月被刑拘,半个月后被检察院批捕;2017年7 月,张思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8年4月,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向庐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初至2017年2月底,张思源在担任合肥轨道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总工办主任、建设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现金、购物卡、车辆、金条等款物共计386万多元,为有关单位等谋取利益。

2019年3月8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元。

“我缺什么呀?我什么都不缺!上有为我骄傲的慈祥母亲,下有优秀子女、贤惠妻子。同志们那么肯定我,组织上那么器重我,年薪30 多万元。我根本不需要受贿,我也根本不需要这些钱,相反这些大额受贿款我一分没有花,最后全部成了我违纪违法的铁证!”

上面这段话依然是摘自张思源的《忏悔录》,从中能够感受到他的追悔莫及。

据说合肥地铁一号线在2016年底开通运营的时候,张思源激动得热泪盈眶。然而,那时候张思源已经收受了数百万元的贿赂,不知道当时他的泪中是否包含了悔意。

由张思源忽然想到张思德,就是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写的那位先烈。

张思源25岁进入中铁四局,35岁进入合肥轨道公司,45岁东窗事发,55岁才能刑满释放。

每隔10年,张思源的人生就会有一次重大转折。遗憾的是,35岁到45岁这段他最风光的10年,没能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如果在合肥轨道交通的10年中,张思源能够常“思德”,多“思源”,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他的人生轨迹也许不会如此大起大落。

合肥的地铁建设还在继续,安徽多地也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上马。芜湖的轻轨1号线和2号线已经开通运营,张思源老家滁州的滁宁城际铁路按计划在明年开通运营。

张思源是安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第一位落马的高管,请问,还会有第二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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