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宽带武汉公司拖欠员工离职赔偿金公司承诺年底补偿到位
去年,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宽武汉公司)陆续与在职员工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协议中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离职补偿金。
如今,距离协议签署的支付期限已过去大半年,补偿金却一拖再拖。期间,多名离职员工申请仲裁调解并依据仲裁结果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补偿金仍未全额到位。
日前,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该公司法务王先生。他回复,最晚今年底,补偿金将全部到位。
补偿金一拖再拖,多次索要无果
“去年4月20日,公司因经营不善,与我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协议中承诺给予相关补偿金3万余元,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支付。”近日,一名长宽武汉公司前员工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作为一名10余年工龄的老员工,突然被辞退,虽然心里委屈,但公司愿意适当补偿,他也只能接受。然而,没想到的是,协议签署后,补偿金却一拖再拖,多次索要无果。如今,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也无法取得联系。
天眼查信息显示,长宽武汉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2日,经营状态为存续,人员规模500-999人。
从2020年11月至今,公司负责人经历了三次变更,最近一次变更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公司地址也于2022年3月29日进行了变更。
经营异常一览显示,2022年2月25日,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此外,在显示的该公司被起诉的55条开庭公告中,有多起涉及到劳动争议诉讼。与此同时,该公司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有4起。
可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会影响到离职补偿金的追讨?湖北瀚海潮律师事务所行政副主任史文恒律师表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补偿金的追讨,长宽武汉公司应继续履行仲裁调解书的仲裁结果。
如若负责人联系不上,离职员工该如何争取权益?史文恒律师建议,应寻求司法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缴纳,都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拒不执行仲裁结果,还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拘留。申请强制执行中,产生的如伙食费、交通费、律师费、电信费等各项费用,可以向被执行人即用人单位主张。
史文恒表示,进一步来说,法院强制执行时,可以查封对方的车辆、设备、厂房等资产,冻结企业的银行账户。如果此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拒不执行并有消极拖延或暴力抗拒行为,法院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收押。
4月8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长宽武汉公司法务代表王先生。他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公司确实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不过,目前,公司已经将该笔离职补偿金做进了年度预算。此次涉及到补偿款的离职员工共有35名,在通过电话征询了大部分人士的意见后,从今年3月起,公司每月将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分期支付,年底补偿款将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