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商标领土延伸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只有在行为人申请成功后才具有法律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如果商标所有权人的想要在其它领域也能够获得保护的,就需要向有关领域提出专门申请,该行为叫商标领土延伸,那么商标领土延伸什么意思,下面就为您介绍。
一、商标领土延伸什么意思
领土延伸指国际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或所有人向"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所提出的有关保护的专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只有进行领土延伸,才可能在指定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内得到保护。
二、领土延伸有哪种情形
领土延伸可分二种。一是在一项国际注册新申请时由申请人同时指出,也就是在填写申请表时,指定要求保护的国家;二是在国际注册后,注册人又希望得到另外一些成员国的保护,这时注册人可再次向商标局提出领土延伸申请(此种情况称为后期指定)。无论通过哪种领土延伸得到的保护,它的效力都与在该国直接办理商标申请的效力完全一样。
三、国际商标如何申请
1、国际注册申请应按细则所规定的格式,提出商标原属国的主管机关应证明该申请的内容与国家注册簿中的内容相符,并注明该商标在原属国的申请和注册的日期和号码以及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
2、申请人应指明为之申请商标保护的商品或服务,如果可能还应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制定的分类表,指明相应的类别,申请人未指明类别的,国际局应将有关商品或服务划分到相应类别,申请人指定的类别须经国际局会同该国家主管机关审查。国家主管机关和国际局意见有分歧的,以国际局意见为准。
3、申请人要求将颜色作为其商标显著成分保护的应当:
(1)、声明要求该项保护,并在申请书中注明请求保护颜色和颜色组合。
(2)、在申请中附送该商标的彩色图样,该图应附在国际局发出的通知中图样的份数由细则规定。
4、国际局应立即注册按第一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国际局于申请人在原属国提出国际申请之日后两个月内收到该申请的,在原属国申请的,以其收文日期为注册日期。国际局应将该项注册通知有关主管机关。注册商标应按注册申请的内容在国际局出版的刊物上公告,对于含有图形要素和特殊字体的商标,由细则规定申请人是否应提供底片1份。
5、为了在所有的缔约国公告注册商标,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十六条第四款第(1)项规定的单位数和细则规定的条件,每个主管机关应从国际局按比例收到一定数量的赠阅本及减价本刊物。所有缔约国应认为该公告完全有效。并且申请人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公告。
综上所述,商标领土延伸顾名思义就是商标所有权人为了使其商标能够在其他领域也能得到保护,就需要向其它领域的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的保护申请,使商标的效力得到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