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茶资讯> 正文

太太口服液遭开古茶叶商标侵权!太太药业健康元公司获赔200万

2022-04-16 09:00:46热度:48°C

 

日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知名保健品“太太口服液”的商标侵权案。被告常州开古茶叶有限公司(下称“开古公司”)擅自在“秀秀茶”和“樱花五行茶”保健品上使用“太太”商标,被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健康元公司”)和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太太药业”)诉至法院并索赔200万元。

根据该案二审结果,法院最终认定开古公司构成侵权,并全额支持了两原告的索赔请求。二审判决指出,开古公司存在攀附涉案商标知名度的恶意,此举将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被诉商标侵权,被告否认搭便车且已在先注册商标

原告健康元公司和太太药业共同起诉称,其共同享有第号“太太”注册商标专用权(下称“诉争商标”),核准使用商品类别为第30类,核定使用范围包括非医用营养液、食用葡萄糖等商品。健康元公司和太太药业称,其一直将涉案商标用于“太太口服液”等产品,该商标还曾先后被认定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之后,两原告发现被告开古公司擅将“太太”商标使用在其制造销售的“秀秀茶”和“樱花五行茶”两款保健品商品上,此举主观恶意明显,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据此,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开古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对此,开古公司表示,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健康元公司、太太药业之前注册了“太太”商标,是规范使用,该公司没有搭便车的主观故意。同时,消费者对减肥茶及太太口服液有区分能力,不会因该公司的行为导致健康元公司、太太药业存在损失。此外,原告生产的产品为太太口服液,为非医用营养液,其生产的产品为茶、茶叶代用品,两者之间不是相同的产品也不是类似产品。据此,开古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基于诉争商标“太太”为驰名商标,开古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其可以在与“茶叶代用品”相类似的“减肥茶、药茶、药用草药茶”上使用与诉争商标基本相同的商标等,故认定开古公司在其相关产品上使用诉争商标的行为既不规范,亦不合法,侵害了太太药业和健康元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最终,一审法院判令开古公司赔偿两原告200万元,并公开致歉。

二审维持原判,被告被判赔200万

一审判决后,开古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开古公司是否侵害健康元公司、太太药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一审的判赔数额是否合理。

关于焦点一,二审法院认为,被诉侵权商品上使用的标识包含了涉案商标中起核心识别作用的“太太”文字,二者在汉字字体、读音、排列顺序以及整体形象上基本一致,构成近似。被诉侵权商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茶或茶叶代用品商品,而是主要起到减肥、美容等功能的保健品,与涉案商标的功能及用途类似,其消费群体主要是女性和需要减肥的人群,与涉案商标消费人群部分重合,二者属于类似商品。因此,开古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标识,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关联,足以构成混淆。

另外,由于太太药业和健康元公司未提供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开古公司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也无充足证据可供计算,故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声誉、侵权行为的性质、规模和情节等因素,酌定被告的赔偿数额为200万元并无不当。

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采写:南都记者 秦楚乔 通讯员 肖晟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