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以奖促治安溪出台压茶机后续处置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县深入开展全面取缔压茶机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戮力同心,敢于作为,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压茶机后续处置工作,确保压茶机全面退出,促进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压茶机后续处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疏堵结合、全面退出”的原则,采取“分期处置、以奖促治”的方式,动员压茶机生产销售企业主动召回或回收压茶机,多渠道综合处置,对积极配合的机主进行奖励,分三期强力推进压茶机退出工作。至2018年4月30日,各乡镇压茶机处置数达到登记在册总量的40%;至2018年6月30日,各乡镇压茶机处置数达到登记在册总量的80%;至2018年8月31日,全面完成压茶机处置任务。
二、处置方式
1.压茶机生产销售企业对自己厂家生产销售的压茶机直接进行召回,并按有关要求给予处置。
2.压茶机生产销售企业可以对其他厂家生产销售的压茶机进行回收,并按有关要求给予处置。
3.压茶机生产销售企业利用揉捻机、平板机、速包机等符合传统制茶工艺的机械,用以新换旧的方式置换茶农的压茶机,按有关要求给予处置。
三、奖励标准
1.县财政拨出专项资金,按照以下标准对完成压茶机处置的机主进行奖励,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的,按标准的100%奖励机主;2018年5月1日-6月30日完成的,按标准的70%奖励机主;2018年7月1日-8月31日前完成的,按标准的40%奖励机主。其中机主自行处置、未按规定进行申请、未提供相关凭证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置的不予奖励。
(奖励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2.各乡镇要拨出专项资金,对辖区内完成压茶机处置的机主进行奖励。乡镇奖励资金不得超过县标准的40%。
四、办理程序
各乡镇要以《关于进一步做好压茶机基础信息补充完善工作的通知》(安茶质办〔2017〕6号)文件要求开展的调查摸底情况为基础,广泛发动群众联系督促压茶机生产销售企业(包括县域外),对其生产销售的压茶机主动召回,机主与企业要友好协商,按照压茶机使用年限折旧进行估值,确定具体回收价格,然后再实施召回处置,企业应开具处置证明给机主。各乡镇可以采取上述三种处置方式,多渠道综合处置辖区内的压茶机。各乡镇对完成处置的压茶机统一按处置的时间进行编号。机主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报所在村(居)审核把关,然后由所在乡镇进行严格复核登记后发放奖励资金。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压茶机处置证明原件一份;
2.压茶机处置奖励资金申请表一份;
3.机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机主农村信用社账号复印件一份;
5.压茶机处置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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