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健之佳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受疫情持续影响,消费者对健康日益重视,医药改革政策逐步明确、落地,为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也面临新挑战。2021年上半年,消费市场增长较为乏力,公司积极规划、应对,顺应市场、行业及政策变化趋势,本期收入和净利润持续稳健快速增长。
本期实现营业收入237,939.72万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12.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49.16万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10.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49.79万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19.78%。
本期公司重点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持续强化公司差异化的经营特点和竞争力:
1、坚持“自建+收购”双轮驱动的门店扩张策略,效果初显
公司立足于云南、深耕西南地区,坚持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向下渗透”。
报告期内,通过自建、收购方式持续拓展门店规模,云南品牌影响及规模优势持续提升,川渝桂市场渗透率加大。
云南129个县区,本期新进10个,已覆盖93个县区,整体覆盖率达72.1%,渗透率持续提升;剩余36个县区,为公司持续扩张及向下渗透提供了市场空间。
同时公司加强弱势区域的密集布点,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
通过加快川渝桂市场市场拓展、复制云南成功模式的策略逐步推进,本期广西地区通过自建、收购实现门店数增长46%。
公司持续强化“自建+收购”双轮驱动的门店扩张策略,门店收购取得实质性进展,报告期共完成了4个渗透至县级市场的项目收购,其中云南省3个,广西自治区1个。通过收购,缩短实现盈利的周期,提升空白、薄弱市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公司新增门店308家,其中自建230家,收购78家,因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调整关闭门店22家,净增门店286家,门店总数达到2,416家。2021年上半年门店数较2020年末增长13.43%,其中川渝桂市场门店增长20.00%,募投项目自建门店拓展效率提升。
2、强化商品品类规划,综合毛利率稳中有升
公司本期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2.70%,营业收入增长低于2020年度,主要原因系:
①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演变,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较为稳定但仍不均衡,影响消费者意愿和信心,消费市场增长较为乏力,医药零售、便利零售行业的线下业务增长放缓;
②受政策支持及疫情受控等影响,顾客部分回归医院、社康渠道,导致行业核心品类中西成药的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放缓;
③受疫情影响,上年同期口罩等毛利较低防疫物资销量及收入占比提升,本期疫情缓解,医疗器械品类销售额同比下降21.86%、毛利率提升7.19%;
若使用医疗器械品类中防护、急救、诊断检测、医护用品4个中类本期的销售占比对2020年同期相关品类销售占比进行还原,防疫物资上年同期销售占比高于本期导致营业额基数高13,531.87万元,若剔除该影响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197,350.92万元,本期营业收入237,939.72万元较剔除防疫物资影响的上期营业收入增长20.57%,增长稳健快速、综合毛利率恢复至常态。
公司持续规划并引进医院品种集客,承接处方外流带来增量业务,重视与处方药和OTC品种品牌商的深度合作,提升OEM商品及其他综合毛利较高商品销售占比,持续发展新零售业务,促进线上线下的融合,以提升销售及综合毛利额、减缓毛利率下降。中西成药较上年同期销售增长18.03%,处方药毛利率恢复1.24%,综合毛利额持续增长。消费者在疫情期间对健康的重视,推动毛利率较高的中药材、保健食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5.96%、11.72%,亦改善了综合毛利状况;
④受疫情影响,上年同期厂家大型促销活动减少,导致公司促销、推广服务费等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降低为3.27%,本期业务恢复正常,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提升至5.54%,与常年比重相当。
上述因素中的增利因素完全覆盖了本期由于募投项目持续开设的新店和次新店处于培育期、亏损门店占比高,以及实施新租赁准则导致当期财务费用增长两个减利因素影响,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19.78%,较2020年度放缓但仍保持了较快的增长率 。
3、围绕顾客快捷送达需求,持续提升全渠道服务能力
疫情影响下,顾客的健康意识和消费习惯改变。公司围绕“以顾客需求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提升全渠道服务能力,线上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①自营平台:公司加强自有平台的建设,佳E购业务实现药店全覆盖,之佳便利店逐步探索,强化其他自有平台的建设:
公司针对微商城进行全新的系统升级和改版,在合规基础上推出“健之佳急送”业务,提供更及时的在线预订、送货上门便捷服务。
跨境购业务测试上线,进一步拓宽保健食品、个人护理品、母婴用品等商品线。
②第三方电商平台:公司围绕顾客差异化的需求,扩展线上平台的布局,除现有的药房、之佳便利店线上旗舰店外,新开设慢病用药、中药材专营店,进一步为顾客提供定位精准的服务。
③第三方O2O平台:公司持续提升各合作平台的门店覆盖率。通过制定细分商圈营销策略,提升送货效率,提供24小时营业服务等方式打造O2O业务的差异化竞争力及服务力。初步搭建了全渠道的会员服务系统。
报告期内线上渠道业务,自营平台营业收入达12,529.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8%;第三方平台营业收入达22,972.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99%;线上渠道营业收入总计达35,501.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44%,增速远高于门店线下销售增长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14.92%,较上年度10.33%的线上渠道营业收入占比提升4.59%,线下线上全渠道业务稳健增长。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5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1)。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6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参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的存放和使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1)。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6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2.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579.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9.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7,450.16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0,235.81万元,其中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4万元。
上述资金己于2020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专项报告中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51,463.76万元,并划转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4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58.85%,其中2021年1-6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192.82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合计36,280.65万元,不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16,600.00万元,专项账户结余为人民币19,680.65万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385.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XYZH/2020KMAA20008号《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3.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6,600.00万元,其中尚未到期16,6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11月25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园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分别与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专用账户中,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募集资余额19,680.65万元未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16,6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新开门店建设项目拟3年内在云南、重庆、四川、广西等地建设标准连锁药店1,050家,其中第一年建设250家,第二年建设350家,第三年建设450家,总营业面积约为126,000平方米。项目设定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9年。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实施两年,新开门店总数652家,新开门店店数占项目计划开店总数的62.10%。T+1年(2019年7月-2020年6月)实现净利润-1,782.11万元(预计-4,067.40万元),T+2年(2020年7月-2021年6月)实现净利润-5,476.92万元(预计-5,938.45万元),均达到预计效益。
注2:医药连锁信息服务项目作为公司信息化战略的基础项目,其效益主要在于通过打造强大医药连锁中台,支撑全渠道业务发展,实现公司上下游业务的协同能力、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管理绩效和节约管理成本,保障各门店及分支机构有序经营,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分析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信息,实现公司物流、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一体化管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将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搭建更为高效的应用平台,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注3: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包括3年建设期和5年的运营期。项目建设期主要是进行软硬件的投资,完成电子货架平台的搭建,并完成对整个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的协调和测试,进行试运营;项目第四年进入正式运营。项目作为公司“大健康”营销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力求实现传统门店营销模式的升级,通过佳 e 购电子货架、手机端、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及线上线下等模式的交互,实现营销、客户开发、会员服务、信息共享、商品交易、商品交付、移动医疗等全渠道营销功能。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设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实施2年, T+1年(2019年7月-2020年6月)实现净利润6.37万元(预计-199.30万元),T+2年(2020年7月-2021年6月)实现净利润152.14万元(T+2年预计-99.03万元),均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