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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卖十万茶叶被索赔百万,近百家店铺被套路,网友称太无辜了

2022-04-03 15:18:10热度:78°C

 

对于很多做生意的人来说,谁都想把自己的生意做到最好,所以在销售上面尽量从顾客的角度出发,会进行一些零散的销售。

不过,对于别有用心的人来说,专门利用法律的漏洞来打擦边球,故意引诱老板上钩,购买了产品之后反过来再来追责,以过期或者没有合格证为由施舍敲诈。

7月28日,重庆近百家茶叶店老板被套路,每家老板均被要求赔偿购买茶叶者十倍的赔偿,面对这样的近百起索赔案件,很多网友称太无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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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茶叶零售商向先生对记者说:“时隔半年过后,他就以这个茶叶过期的这个理由,来向我索赔这个茶叶。这个茶叶当时是10万卖给他的嘛,现在索赔就是100万,现在搞得很恼火,他说这个茶叶过期了,但我们茶叶是36个月内饮用最佳。”

原来,2020年10月,有两个人到向先生的茶叶店花十万元买走了一饼珍藏的红茶,茶叶罐子上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7月6日,这种红茶本来就是全发酵茶,在业内来说是没有过期这一说的。

在销售这款茶叶的时候,向先生已经向两名顾客说明已经超出了36个月的最佳饮用期了,但是对方依然进行了购买,不过半年过后就以茶叶过期这个理由来进行十倍的索赔。

除了向先生之外还有一名茶叶零售商对记者表示:“我遭了4128,然后他索赔的理由是一赔十,也就是四万多。”

另一名茶叶零售商对记者说:“他告诉我们说这个是三无产品,索赔就是10倍,他在我们店里购买了6300多块钱的货款,然后他就要索赔6万3。”

还有一名茶叶批发商对记者说:“他选中的就是我们这种散茶,当时他还试喝了,说这款茶叶品质很好,他就说让我们给他简易的包装,这种就是通用的小泡袋。”之后,顾客以散茶没有厂名为由起诉对方,索赔十倍赔偿。

除了这些茶叶零售商和批发商遭到了索赔之后,一家茶楼经营者照样引来了祸端,该家茶楼的经营者对记者说:“总共涉及金额是14万多,肯定很委屈吗,因为我们的茶都是正规厂家出来的,肯定我们就觉得,我们的产品怎么就变成了三无产品?”

这本来就是一个简易散装,在茶叶行业里是不存在问题的,因为对于茶叶来说属于一种农副产品,除了品牌茶叶,茶农销售的茶叶和合作社生产的散茶都没法标注厂址、厂名。

而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则明确要求包装食品的食品袋,必须标明厂名、厂址和商标,这就是导致维权诉讼频发的问题所在。

很多网友看到这一幕纷纷跟帖留言:四川广安一位网友称,我们吃的水果也属于农副产品,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进行十倍索赔呢,这些茶叶店老板太无辜了;

广西贵港一位网友称,如果索赔成功了,我就不用出去打工了,毕竟超市和菜市场有大把的机会,完全可以指望食品商标一事来进行索赔了;

山西大同一位网友称,这是专门钻法律空子的人渣,照这样去超市里买散大米的话,也可以以没有商标和生产日期进行索赔了,这明显就是诈骗啊!

重庆茶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卫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协会认为,是可以做这个简易的包装的,实际上也是我们一个茶叶经营的行规,那么在其他省市也都是这样存在,整个的行业大致都是这样。

顾客在某一个店来买你的东西,买到一定额度,然后进行起诉。然后还引诱你称了散茶过后帮他包装,目的上他说是送礼,实际上是给你下套!”

目前,大量的诉讼还处在准备阶段,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的碰撞仍在继续。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行业从业者必须正规化、公司化,这样才能避免随之而来的法律风险。

从以往的类似案件的判决来看,索赔顾客和茶叶经营者各有胜败,对于接下来的诉讼,记者也将持续关注,希望能够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毕竟,对于这上百起索赔的茶叶店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而对于这种故意钻法律空子,来进行“钓鱼”购买商品进行索赔的顾客,相信今后商店老板也会越来越注意这种人,最终他们都会遭到法律相应的处罚。

当然,也有人认为这些所谓的顾客越多越好,食品安全才会越来越正规化,几千年没有法律意识的观念大家应该改一改了!

大家对于这种故意钻法律空子进行十倍索赔的顾客有是想说的?欢迎跟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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