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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妹妹”被判刑,曾骗取20名被害人财物……

2022-04-02 20:14:01热度:122°C

“不好意思,我加错人了,不介意的话,就交个朋友吧!”借着这样的开场白,一名“女孩”误打误撞加了男网友的。在朋友圈中,这名女孩看起来美丽、善良,除了有好看的自拍照,还常常分享去做公益的视频,让男网友不由心生爱慕。

一段时间后,女孩突然遭遇困境,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于是向男网友求助:“能帮我买一点茶叶吗?”

买,还是不买?

面对楚楚可怜的女孩,

不少男网友慷慨解囊,

却没意识到自己已走入骗局。

你其实碰上了大名鼎鼎的“茶叶女”……

12月26日,姜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彭某、苏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网络诈骗一案。

案情简介

2018年,彭某、苏某共谋成立某食品商行,根据诈骗话术,使用虚构的年轻女性身份、以销售茶叶为名实施诈骗,并邀请何某、张某入股。公司组织结构分明,内设公司总监、客服部、销售部等多个部门,内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分成两组共同诈骗。前期由苏某负责购买用于诈骗的号并负责向号推送男性好友(俗称“推粉”),当好友达到一定人数后,业务员就根据彭某、吴某提供的话术材料,使用诈骗号以虚拟的年轻美貌女性身份与被害人聊天,并发布虚假的生活照片至朋友圈,骗取被害人的好感及信任。

随后便谎称生母在其年幼时去世,留下的茶园在父亲名下,由外公外婆打理,因继母的儿子要开网吧,继母欲出售茶园筹款,只有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继母要求的营业额,才能获得茶园所有权,以此博取被害人同情,待临近“约定期限”,便谎称因摔伤不能如期完成营业额,骗取受害人转账钱款。

你以为这些卖茶妹妹是这样的

然而 ……是这样——

据统计,彭某、何某等9人于2018年1月至6月间共骗取钱某等20名被害人的财物。姜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苏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到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到三千元不等。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需谨慎,涉及金钱多确认!

不要轻易通过陌生人的好友申请,

涉及金钱往来更要提高警惕。

一旦遇到网络诈骗,

及时报警,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来源:泰州姜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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