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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茶叶协会:宜昌萧氏茶叶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大事记

2020-11-07 04:30:47热度:235°C

宜昌萧氏茶叶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大事记

萧氏茶庄”在湖北应城开业,创始人肖勇凭着在茶山茶园六年摸爬滚打的经验开始了最初的创业历程1996年在邓村兴建茶叶加工厂——萧氏后湾制茶厂1999年宜昌萧氏茶叶有限公司在夷陵区邓村乡江坪成立;公司在省内率先引进滚筒杀青机进行茶叶生产加工2001年名茶之乡痛失“绿茶商标,邓村茶叶陷入前所未有的低靡,肖勇深刻认识到品牌重要性,迅速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企业顺应茶产业可持续性发展,能源、药肥、科技、市场“四大mgc2003年商标注册成功,萧氏企业品牌战略正式打响。邓村”之后的又一个新兴茶叶品牌,萧氏承载着改观区域产业低靡现状的历史责任,萧氏春茶节”十多个省市数千茶人云集夷陵邓村,共话夷陵茶叶营销大计,农民办节、干部打工的现实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2004年肖勇策划华中地区最大的茶叶市场三峡国际旅游茶城;并投资参与茶城兴建,宜昌萧氏茶叶有限公司被评为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萧氏牌茶叶荣获湖北名牌产品;公司在省内同行业中率先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5年组建宜昌萧氏集团:萧氏从传统营销迈向品牌营销,在市场上取得显著成效,荣获湖北省著名商标,萧氏集团下属邓村绿茶、路溪秀芽、白溢寨茶叶、品牌策划、绿色食品、瑞洁商贸六家子公司相继成立。萧氏企业迈入多元化发展轨道2006 通过收购、重组70多家茶叶基地、加工厂,萧氏在企业自身规模扩大的同时提升了区域内的生产加工水平,萧氏茶叶集团进驻湖北磷矿大镇樟村坪镇;企业在省内率先取得QS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邓村绿茶;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为集体商标“萧氏茶叶集团是”商标合法使用单位之一“萧氏集团被评为中国茶叶行业百强企业”排名湖北省同行业第一2007年筹划邓村茶产业科技园,在三峡库区秭归县组建峡州碧涧茶业公司,倾力打造中国历史文化名茶——碧涧茶,首家获准使用;邓村绿茶,被评为湖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参加首届世界绿茶大会(日本)获得金奖“萧氏茶叶集团入围第二届中国茶叶行业百强”排名湖北省同行业第一2008 萧氏集团邓村茶产业科技园正式落成投产,企业通过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茶业高新科技工业园立项;

中国茶叶协会的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团章程示范文本和中国科协的《全国学会组织工作条例》、《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第三条 中国茶叶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广大茶叶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热心茶叶的人士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茶叶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发展茶叶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第四条 本会旨在团结和动员茶叶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促进茶叶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学科发展;促进茶叶科技的普及与推广;促进茶叶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技与茶产业结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并在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任职,第七条 本会挂靠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国内和国际茶业学术交流。促进茶学发展,二、普及茶叶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茶叶先进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经验和茶叶产销信息,开展茶文化活动,推动茶叶消费,四、编辑、出版、发行茶叶学术期刊、科技书籍及相关的音像制品。传播科学技术信息,五、维护茶叶科技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反映会员和茶叶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促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六、对国家重要的茶叶产业政策、法规制定。七、开展科技奖励、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培养和举荐茶叶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八、承担政府有关部门转移的职能和委托的工作。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评价;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工作,九、推荐和奖励优秀学术mgc、科普作品和茶及茶相关的产品。十、开展民间国际茶业科技交流活动。促进国际茶业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境)外茶叶团体和茶叶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十一、组织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活动。举办为茶叶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项事业和活动,十二、本会对各省、市(自治区)地方茶叶(业)学(协)会。实行业务指导,十三、开展其他符合本会性质和宗旨的活动。第三章 会员第九条 本会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是本会的主体。学生会员、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外籍会员、名誉会员:吸收外籍、港、澳、台地区个人会员,报业务主管单位核准备案。第十三条 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单位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第十四条 学生会员、外籍会员、名誉会员享有第十三条二、三、四、五权利第十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二年内不按期缴纳会费和不参加活动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名誉理事长、顾问的聘任;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二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会人数的1/3。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至少半年至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名誉理事长和顾问可参加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第二十九条 下列人员可授予荣誉理事称号:1、曾担任本会领导工作的理事、常务理事;2、对本会工作有重要贡献者。荣誉理事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理事会讨论决定。第三十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2周岁,秘书长必须有足够的时间主持日常工作;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第三十二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经常务理事会或委托机构批准,并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第三十八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确需刻制印章的,须由本会向中国科协提出申请,到民政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因特殊需要,确需建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由本会向民政部申请,经民政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必须在中国科协和民政部备案。第三十九条 分支机构应当根据本会章程,在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其发展的会员即为本会的会员,其收取的会费属于本会所有。第四十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行挂靠制,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讨论确定挂靠单位。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由挂靠单位管理。第四十一条 分支机构委员会由常务理事会聘任,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兼任本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六实体企业收入;七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三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第四十五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六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四十八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参照挂靠单位同等条件执行。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五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五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五十三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五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宜昌三峡茶叶有限公司怎么样?

宜昌三峡茶叶有限公司是1992-08-10在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银杏沱村。宜昌三峡茶叶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205277987875699,企业法人傅金龙,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初级农产品购销(生鲜乳、粮食、烟叶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宜昌有专业茶艺师培训的吗

独特地理气候条件。山清水秀石头多“这是五峰地理特点的真实写照”五峰地处湖北省西南部,位于两省(湖北省、湖南省)六县市(宜都、长阳、松滋、鹤峰、巴东、湖南石门)交界。属武陵山支脉,全境皆为山区。

宜昌产什么好茶,要有地方特味

独特地理气候条件。“山清水秀石头多,出门就爬坡”,这是五峰地理特点的真实写照。五峰地处湖北省西南部,位于两省(湖北省、湖南省)六县市(宜都、长阳、松滋、鹤峰、巴东、湖南石门)交界,属武陵山支脉,全境皆为山区。五峰县境内平均海拔高度1100米,群山叠嶂,终年润雨和风,空气清新,气候宜人,生态环境纯净天然,高山河谷形成独特的小气候和地理条件,适合茶叶生长,生长出的茶叶品质优良,是产名茶的好地方。

宜昌哪儿有茶叶市场啊?我知道有哥三峡茶城,但是哪儿的应该会比较贵

只要是茶叶市场上出来的茶叶一般都挺贵的,可以在这边的茶叶加工厂买。

安溪县茶叶协会的主要职责

第二条 本协会由安溪县及安溪人在外从事茶叶生产、加工、流通、科研、教学、监督、管理的法人和自然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第三条 本协会是政府与会员,会员与县内外经济、贸易、科研组织的纽带和桥梁,努力促进科学技术与生产、流通、企业管理的紧密结合,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服务,维护本行业合法权益。第四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安溪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安溪县茶业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一)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协调全县茶叶种植、生产、科研和流通等行业经营活动,促进茶叶产业化经营;制订本行业共同遵守的《行规行约》,为企业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保证本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三)加强对国内、国外茶叶市场的调查和研究,掌握国内外茶叶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为政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意见和建议,参与编制我县茶叶产业的发展规划;(四)研究、探讨茶叶产业(包括生产、加工、经营、科研等)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订行业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五)应对入世开展茶叶产业在质量认证、技术标准、包装、标识、卫生及环保等相关规则的宣传,帮助企业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协助解决茶产品进出口贸易争端,维护我县企业、茶农的利益;(六)参与制定、修订本行业各类标准的工作,组织有关标准的宣传贯彻活动,开展经营质量行检、行评工作,接受企业的委托,指导帮助企业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七)组织协调并增进会员之间的横向联系,促进行业内部各种形式的合作和横向经济联合;(八)组织收集、整理和传递国内外茶叶经济信息,开展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提供决策依据;(九)开展专业技术技能和企业管理、培训,组织技术交流技术技能竞赛、推广技术成果应用,提高行业生产技术水平;普及茶叶商品知识,开展境内外茶文化的交流活动;(十一)帮助企业开展宣传促销,通过展览、展示、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编写书籍等活动,提高茶叶经营企业、茶叶商品在社会上声誉,(十二)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国内外茶叶经营企业之间的各种交流活动;(十三)协会根据以上要求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并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和在安溪县茶叶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凡从事涉茶行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的社会团体可申请作为团体会员;凡直接从事茶叶种植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科研及从事茶叶机械、茶叶包装等涉茶行业、教学人员,可申请作为个人会员。(三)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二)参加协会的活动;(三)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信息资料和其它服务;(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第十七条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十)制定本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十一)决定对会员的奖励和处分;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时间最长不超过2届。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文件。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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