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茶马互市
茶马互市,即用茶叶换马匹。封建社会里,在国家财经计划的范围内,由政府主持和组织的一种以物易物的交换活动。它产生于唐代,盛行于宋朝和明朝,衰落于清朝。
在我国封建社会,马匹既是一种交通运输工具,又是一种必要的军事装备,所以每个封建王朝都重视马政。中原地方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马匹常常不能自给,往往求助于西部和塞外少数民族地区。茶叶,是我国传统的极为普遍的饮料,是北部西部边疆高寒地区以肉食为主的少数民族之生活必需品,因茶叶的芳香油具有消食生津、溶解脂肪、助兴助热之效用,使得这些边民须臾不可离茶。可是茶叶出产于我国中部、南部和西南、东南地方,为塞外“番地”所缺之物,必须通过贸易来获取。如此情状,便在互通有无的交换规律下,形成了茶马互市的必然形势与物质基础。
明代由官方督理的茶叶,主要有3种,即为官茶、商茶和贡茶。其中,贡茶是由产茶地区贡献给皇帝及宫室的御用物品;商茶是属于内贸范围的茶叶,令商人纳税领引而运销;官茶则是以赋税的形式由税衙茶课司征来贮入官库,用以专门边贸换马的特控物资。明初洪武五年(1372年),朝廷仿照宋代之制,于川、陕的秦州、洮州、河州特设茶马司3处,令其各自负责茶马互市事务。永乐以后,朝廷又派出巡茶御史,巡察各司,总体督理茶马贸易,并兼巡边防。
按照规定,例征官茶,于成都、重庆、保宁、播州各地方茶课司建立4个茶仓暂贮。尔后,将之运往各茶马司库,随时听令调拨,及时易马。由茶叶产地到边地茶马司贮库,路途遥远,中经8个转动站,劳民甚重。等到钦差捧金牌出关外主持茶马交易时,官吏又要督饬军士运茶到青藏高原等少数民族那里,现货交换,行程达5000里。原来互市初具规模时,仅将汉中茶和四川巴茶投入边贸,后来由于货源不足,于正德年间(1506─1521年)将湖南湖北茶叶也大批量地输进互市。而且,自弘治三年(1490年)后,朝廷让内地市场的商茶也进入边贸互市──晋、陕商人和湖广商人纷纷趋利而来,将所运茶叶的40%归官,用于购马,其余60%归己,自由销售,开拓西北边地民间茶市,从而扩大了边地官贸和内地茶叶产区的联系。
明朝每3年派人招集西藏、青海、甘肃的回、藏、蒙、裕固、撒拉等民族各部首领,合符交马一次。茶马比价,最初议定为:每匹上马换茶120斤,中马70斤,下马50斤。在每3年一次的互市活动中,约以50余万公斤茶叶换回1.38万匹马,每年平均获马4600匹。到弘治年间,暂时将马价调高,以一匹中马换茶叶100斤。万历时又将茶价调高,用40斤茶叶换一匹中马。
茶马贸易,完全是一种官办的政府行为,交换市场的自身职能被限制在政治化的格局中,充满了统治者的边疆经略气氛和衙门色彩。所以,互市中的茶马比价,绝不是价值规律的体现,不可能是等价交换的物物互易,而很多时候是一种脱离行情的官僚主义的主观估算,是一种来自朝廷的政策规定,一经规定,多年不变。
因为以茶叶为生活必需品的回、藏、蒙等民族,对内地或对朝廷存在着商贸上的依赖性,由此而逐渐地影响到政治上的倾向性。明朝统治者通过茶马互市,既得到了所需马匹,同时又扩展了自己在西北边陲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影响,如此对于国家政治一体化的进程,对边疆秩序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互利互惠、民族团结、政治协调的积极效果。藿香和茶叶牛奶和茶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