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如何改变中国古代经济政治格局
茶在中国的历史非常久远。根据传说,甚至可以上溯到史前的神农时代:所谓“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荼即茶)而解之”。最迟从先秦时代起,茶叶就已进入人们的生活。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自秦人取蜀而后,始有茗饮之事”。就南方而言,巴蜀是中国较早开发的地区,从秦汉到两晋,四川一直是主要的茶叶产地。
饮茶真正成为社会风气,大约是始于盛唐之时。唐人记载:“茶,古不闻食之,近晋宋以降,吴人缙云县龙源茶叶工有限公司采其叶煮,是为茗粥,至开元、天宝之间,稍稍有茶,至德大历遂多,建中已后盛矣。”进入唐代,特别是自从陆羽《茶经》问世后,“天下益知饮茶矣”。
南方嘉木
《茶经》开篇第一句说:“茶者,南方之嘉木也。”茶叶大多产自南方,特别集中在安徽、浙江、湖南、四川、福建和云南等数省。饮茶习惯的兴起,或许与中国文化中心的南移有很大关系。正是这种地利风土原因,“南人好饮之,北人初不多饮。开元中,泰山灵岩寺有降魔师,大兴禅教,学禅务于不寐,又不夕食,皆许其饮茶,人自怀挟,到处煮饮,从此转相仿效,遂成风俗”。
从唐到宋,是中国茶文化走向成熟和普及的关键时期。喝茶无疑是凡勃伦所说的“有闲阶级”的产物,有闲阶级在心理上与劳动阶级不同,他们处处要显示自己的优越地位;他们不仅要过着有闲的生活,而且要通过生活方式方面的“炫耀性消费”,来显示自己的阔气。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喝茶与佛教的兴盛有一定关系,因此有“禅茶一味”之说。
因为财富与文化的极度繁荣,宋代的茶叶产量和质量都远远超过了唐代。唐代多把茶叶加入水中煎服,而宋以后则烧开水后再注入茶叶,这样一来,喝茶的程序被大大简化。从“吃”茶到“泡”茶,说明了“人类与自然分野的步步深化”。至此,茶已经成为“举国之饮”。
茶的出现,使喝水这件事从本能生活中独立出来,变成一件重要的事情。甚至说,喝茶与解渴之间并没有太大关系,喝茶本身已经成为精神的需求。“夫茶之为用,等于米盐,不可一日以无”,甚至“累日不食犹得,不得一日无茶也”。用茶待客也随之成为一种风俗,“客至则设茶,欲去则设汤,不知起于何时。然上自官府,下至闾里,莫之或废。”
宋时商业兴盛,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民间奢靡成风,特别是城市的兴起,使茶楼和茶坊成为三教九流会聚之地。宋人吴自牧在《梦粱录》中记载:
“大凡茶楼多有富室子弟、诸司下直等人会聚,习学乐器,上教曲赚之类,谓之挂牌儿。人情茶肆,本非以点茶汤为业,但将此为由,多觅茶金耳。又有茶肆专是五奴打聚处,亦有诸行借工卖伎人会聚行老,谓之市头。大街有三五家开茶肆,楼上专安著妓女,名曰花茶坊,如市西坊南潘节干、俞七郎茶坊,保祜坊北朱骷髅茶坊,太平坊郭四郎茶坊,太平坊北首张七相干茶坊,盖此五处多有炒闹,非君子驻足之地也。更有张卖面店隔壁黄尖嘴蹴球茶坊,又中瓦内王妈妈家茶肆名一窟鬼茶坊,大街车儿茶肆,蒋检阅茶肆,皆士大夫期朋约友之处。巷陌街坊,自有提茶瓶沿门点茶,或朔望日,如遇吉隐二事,点送邻里茶水,倩其往来传语。又有一等街司衙兵百司人,以茶水点送门面铺席,乞觅钱物,谓之龊茶。”
就地域而言,北方人饮茶远不如南方人那么普遍和讲究;或许是运输距离的缘故,南方人多喝绿茶,北方多喝红茶。北方有些地区还要在茶中加入其他调料和佐料,如盐、姜、奶等,蒙古的奶茶和西藏的酥油茶就是这样。苏辙就说:“北方俚人茗饮无不有,盐酪椒姜夸满口。”茶叶在宋时甚至已经传播到北方边远地区,比如当时的记载,“蕃部日饮酥酪,恃茶为命”;“戎俗食肉饮酪故贵茶,而疾於难得”;“蕃戎性嗜名山茶,日不可缺”;“宁可一日无油盐,不可一日无茶”,等等。这里的“蕃戎”是指西藏和北方的辽金。
当时“辽人相见,其俗先点汤后点茶。至饮会亦先水饮,然后品味以进”。金朝为了获得南宋的茶叶,每年需费银30余万两;元光二年(1214年),金宣宗以国蹙财竭为由,颁布茶叶禁令,但仍然无法阻止人们饮茶。
茶叶不只是一种饮品,更重要的是一种“瘾品”。茶叶中有含量较高的咖啡因、茶碱等导致中枢兴奋作用的生物碱类化合物,这种化合物会使人产生幸福感和愉悦感;因为刺激精神的作用短暂,所以必须不断地进行补偿。戴维·考特莱特在《上瘾五百年》一书中说:“瘾品这类产品本质上就会促使消费者不断掏出钱来,对作用短暂的瘾品上瘾的人更是如此”;此外,“瘾品的吸引力不但在于能刺激脑内的奖励机制,也在于社交方面的用处”。按照经济学理论,“瘾品”无疑是最“完美”最“理想”的商品。
以茶易马
对古代中国来说,茶叶的兴起,不仅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层面,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经济变革,改写了传统政治格局。
汉代以来的“盐铁”官营制度,在唐宋之后很快便被“盐茶”专卖所取代。作为中国独有的物产,茶叶一跃成为国家战略物资,茶叶不仅使朝廷得以羁縻边远落后民族,而且通过以茶易马这种所谓“茶马”贸易,朝廷得到了自古以来极其紧缺的马匹。对于强调华夷之别的中原文明来说,“彼得茶而怀向顺,我得马而壮军威”。
自唐宋以来,茶叶作为西北游牧民族的必需品,完全依赖于中原地区供给;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央王朝因茶叶而掌握了“华夏边缘”地区的命脉。据《明史·食贷志》记载:“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则因以病。故唐、宋以来,行以茶易马法”。洪武初年,明朝政府“设茶马司于秦、洮、河、雅诸州,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斯藏,行茶之地五千余里。山后归德诸州,西方诸部落,无不以马售者”。当时有“用"汉中茶"三百万斤,可得马三万匹"之说。明朝政府为了垄断茶马贸易,在产茶区设置茶课司;同时,还建立茶叶的专卖制度,商人贩茶,必须持有“茶引”或“茶由”,“若茶无由引,及茶引相离者,听人告捕”。
洪武三十年(1398年),安庆公主的驸马欧阳伦以都尉之职,“数遣私人赐茶出境,所至骚扰,虽大吏不敢问。有家奴周保者尤横”。朱元璋知道后大怒,将欧阳伦赐死,周保等尽皆伏诛。由此可见当时对茶叶管制之严厉。朱元璋曾说:“国家榷茶,本资易马。边吏失讥,私贩出境:惟易红缨杂物,使著人坐收渔利,而入中国者少,岂所以制戎狄哉?”
从某种程度上说,明朝对茶叶的控制比之食盐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或许是因为内外之别,盐专卖对内,茶专卖对外。对于贩私茶者的惩罚确实比贩私盐要重得多,“私茶出境者斩”,即使边境守将贩私茶,也是死罪。早在元至正二十年(1360年),当时朱元璋还刚起事不久,在制定盐法之前,朱元璋就制定了茶法,规定“三十而税一”。后来《大明律》进一步明确茶叶由国家专卖,商人须向官府交钱购买“茶引”,才许按照茶引贩卖茶叶;如伪造茶引,本人处死,家产没收;贩卖无引茶叶者,惩罚同于贩私盐,犯者一般杖一百,徒三年。当时,不仅严禁茶叶自由买卖,还禁止民间囤积茶叶,“所蓄不得过一月用,多皆官卖。茶户私鬻者,籍其园入官”。
大明初兴的洪武、永乐年间,茶马贸易曾经盛极一时。“洪武中,川陕皆置茶马司,收巴茶易马,颇获其利”,同时“茶法通行,而无阻滞之惠,番马茂盛,岁至万余之多”。明廷垄断茶马贸易以后,操纵茶马比价,“将茶价涌贵,番人受制,而良马亦有不可胜用者矣”。
垄断而无竞争的官营体制无法摆脱官僚的低效与腐化,一方面故意提高茶叶价格;另一方面大大压低马价。明太祖洪武年间,一匹上等马最多换茶叶120斤;明万历年间,则定一匹上等马换茶30篦,中等马换茶20篦,下等马换茶15篦。依靠茶马剪刀差,明廷一度获利颇丰。但这种不公平交易使茶马贸易迅速衰落,造成大批茶叶壅积。洪熙元年(1425年),官仓中的茶叶大量过剩,朝廷不得不将大批“积茶折官俸”。
宣德(1426年)以后,吏治日益腐败,私茶盛行。“查得洪武、永乐年间兴贩私茶者处死,以故当时有蹈之者,间有一二私贩者,包藏裹挟,不过四五斤十斤而止,行则狼顾鼠探,畏人讦捕。岂如今之贩者,横行恣肆,略不知惮,沿边镇店,积聚如丘,外境夷方,载行如蚁”。景泰(1450年)、成化(1465年)以后,官府对贩私茶几乎已经无能为力,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既然无法禁止,只好选择有条件地允许其合法化。
弘治十七年(1504年),督理陕西马政的杨一清给皇帝的奏疏中算了一笔账:用1570两银子收购78820斤茶叶,可换得900多匹马;如果直接买马的话,至少需要7000多两银子。当时一斤茶叶的价格是0.02两银子,一匹马的价格是7.78两,每匹马折成茶叶为389斤。而在这次交易中,每匹马仅需87斤茶叶,折算成白银为1.74两,净利6.04两,利润率达347%。
在杨一清等人的推动下,明廷开放“茶禁”,把传统的茶叶官营改为“招商中茶”,“令陕西巡抚并布政司出榜招商,给引赴巡茶御史处挂号,于产茶地方收买茶斤,运赴原定茶马司,以十分率,六分听其货卖,四分验收入官”。茶马贸易正式从官营改为民营。也就是说,茶商一次可以贩运30引(3000斤)的茶叶,其中1200斤交给官方,其余可以自由贩卖。茶马贸易由此再度繁荣起来,在通往边疆地区的交通线上,“商贾满于关隘,而茶船遍于江河”。
茶的苦难
茶叶是中国传统商帮的特色商品之一。明清之际,陕商一直执西北茶叶买卖之牛耳;清乾隆时取消茶马互市,陕商基本垄断着四川边茶;晋商主要将茶叶贩往西域和俄罗斯;徽商依靠水运之便,主要经营华北和东北市场,清代北京的茶叶市场基本为徽商所垄断。
茶叶本身是带给人愉悦的美好东西,但茶叶的历史却充满着无尽的痛苦和悲伤。在茶叶经济的巨大利益面前,明廷自然也加大了对茶叶产区的压榨和盘剥。明正德年间(1506年),韩邦奇任浙江按察司佥事期间,看到镇守太监王堂等人强征富春江的渔产和富阳一带的茶叶,写了一首《富春谣》,表达这种愤怒:
富春江之鱼,富阳山之茶。鱼肥卖我子,茶香破我家。采茶妇,捕鱼夫,官府拷掠无完肤。昊夫何不仁,此地一何辜!鱼胡不生别县,茶胡不生别都!富阳山,何日摧!富阳江,何日枯!山摧茶亦死,江枯鱼始无。于戏!山难摧,江难枯,我民不可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