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申请“小鹿茶”商标遇阻!
近日,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管理(商标)行政二审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此前,一审法院驳回诉争商标(号“小鹿茶”)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瑞幸公司不服被诉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小鹿茶”与引证商标“小鹿”“鹿茶”“小鹿轻茶”等构成近似商标。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小鹿茶”是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瑞幸公司)旗下的独立品牌,2019年7月,瑞幸公司发布新品品牌“小鹿茶”,该品牌产品上线后,迅速成为“爆款”。早在产品上线前,瑞幸公司于2019年4月同时在30多个类别上申请了“小鹿茶”“瑞幸小鹿茶”商标,但作为核心类别之一的第43类服务却不在其中。
据查询,“小鹿茶”品牌于2019年4月份小范围推出,同年7月份正式官宣上市,不仅请了明星代言还开了一场发布会。
而其商标注册也算及时,最早于2019年3月25日申请了第号第30类(咖啡,茶饮料类别)、第号第32类(啤酒饮料类别)商标注册。
问题就发生在这里,瑞幸咖啡没有在第43类“餐饮、咖啡馆”类别进行商标申请。直到2019年8月7日,瑞幸咖啡才想起来注册了第43类“小鹿茶”商标(第号)。
这件“小鹿茶”商标注册之路并不顺畅,先是2020年3月17日,商标行政机关援引11件在先注册商标,驳回了该商标在部分指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申请,随后展开的驳回复审、一审、二审行政诉讼程序中,瑞幸公司的诉求均未能获得支持。
当然,也有他人在瑞幸推出“小鹿茶”品牌之前就申请了第43类“小鹿”、“鹿茶”商标。这些都成为了瑞幸第43类“小鹿茶”商标申请的障碍!
瑞幸公司在一系列程序中一再主张,上述“小鹿茶”商标经长期使用已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而且与其建立了一一对应的关系;部分引证商标因驳回注册申请等缘由已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该公司正在通过受让等方式清除上述“小鹿茶”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故请求暂缓审理,但截至该案二审审理时,针对瑞幸公司所称相关在先商标转让程序尚未结束,在先权利障碍依旧存在。
想必这其中要花费不少时间、精力、钱财,也无疑加大了品牌获取商标的难度!这就告诉企业推出新品牌时,提前做好品牌规划,完善商标布局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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