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一大姐偷吃俩茶叶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这茶叶蛋有毒
前些年,台湾省曾经有一个专家信誓旦旦地在其电视台节目中宣称:大陆人民生活太困苦,连茶叶蛋都吃不起。
由此在中国大陆地区掀起一阵“茶叶蛋”的狂潮,“茶叶蛋”从此成为了一个梗,成为了“富裕”的象征。
无独有偶,不久前,台湾省一个大姐,也因为茶叶蛋摊上了事。
她偷吃了两颗茶叶蛋,结果经过法院宣判,她被判处了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据悉,这名涉事的大姐是台湾高雄一名超市的女员工。
她表示,因为顾客向她反应,茶叶蛋有点咸,于是她为了验证顾客的说法,便尝了一颗。
大概是一颗没尝明白,于是她又尝了一颗。
可惜,她的这两次偷吃茶叶蛋的行为,都被摄像头记录了下来。
于是她便被店家告上了法庭。
涉事的女员工,目前当然早已经离职。
对于法庭的“职务侵占罪”的指控,她表示,自己的行为完全是正当的,并没有违法,并对法院的指控拒不承认。
于是,高雄法院依照台湾省的法律规定,按照“职务侵占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三个月。
一颗茶叶蛋的价格是九元新台币,这名女士的涉案金额高达18元新台币,约折合人民币4元。
高雄法院表示,“职务侵占罪”最低量刑为六个月,这名女士被判处三个月的监禁,法院已经是将量刑削减一半了。
鉴于该女士始终拒绝承认犯罪,法院难以认定她有改过自新的决心,因此,缓刑条件也不适用,须立即执行。
这一连串的操作,真是震惊了网上不少吃瓜的小伙伴。
原来茶叶蛋是这么“金贵”的东西,偷吃两颗茶叶蛋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真的是令人惊讶。
那么问题来了,同样的问题,如果发生的中国大陆地区,会被处以什么样从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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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惩罚是一定有的,这点毋庸置疑。
偷就是偷,不论是在哪里,偷都是犯罪行为,哪怕金额再小,也是犯罪。
但是,在大陆地区偷吃两颗茶叶蛋,会被判刑吗?
答案是——不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以1000~3000元为起点,构成“盗窃数额较大”条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
也就是说,这个罪名的起点,是一千元人民币,折合新台币约4547元。
那偷吃两颗茶叶蛋,偷窃金额达4元的盗窃行为,在我国大陆地区会遭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Emmmm,大概会被批评教育吧,更严重一点,说不定会被拘几天。
不得不说,两边的法律差别还是蛮大的。
台湾省的法律,有的时候,在某些方面还真是以外的严格呢。
怪不得以前,那个专家一说咱们吃不起茶叶蛋,就整个省都信了。
原来茶叶蛋在他们的眼里,是如此的重要。
这哪是什么茶叶蛋,这分明是一种信仰。
这种精神,真的是令人钦佩。让我情不自禁地想吃一颗茶叶蛋来压压惊。
可惜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