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分为生茶和熟茶,生茶属于绿茶?这里告诉你。
普洱生茶和普洱熟茶
据《普洱茶汇典》所述,普洱茶根据加工程度可分为生茶和熟茶。
普洱生茶,是指以云南大叶种茶青制作的晒青毛茶为原料,经过自然发酵后加工的各种云南茶叶(饼茶、砖茶、沱茶)的统称,又被称为“传统普洱茶”。
根据保存方式可分为“干仓”普洱茶(存放在干净通风、相对湿度在80%一下的仓库,使茶叶自然发酵陈化)、“湿仓”普洱茶(存放在地下室、地窖等相对湿度在80%以上的较湿热不通风的地方,加快其发酵的速度)。
根据外形可分为茶饼(又称七子饼)、沱茶、砖茶、龙珠茶、金瓜贡茶、干两茶和散茶。
普洱熟茶,是以普洱生茶为原料通过渥堆人工发酵加工制作成。这里所称的渥堆,是将鲜叶杀青干燥制成毛茶之后,按量堆成小山的形状,洒水、盖上布,让茶叶进行发酵。
范和钧《佛海茶叶》一书中可见早起试制熟茶的工艺:
“丙、潮茶一盘灶须高品、梭边各百五十斤,概须潮水,使其发酵,生香,且柔软便于揉制。潮时将拣好茶三四蓝(约百五十斤)铺地板上,厚以十寸为度,成团着则搓散之。取水三喷壶匀洒叶上…..潮毕则堆积一隅,使其发酵,热度高时中心达106度,近边约92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将普洱茶(熟茶)的各项指标如色泽、净度、香气、汤色、叶底等将其分为6个等级,分别为特级、一级、三级、五级、七级、九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2111-2008
普洱茶是什么茶
现行国家标准《GB/T30766-2014茶叶分类》将茶叶分为七类:绿茶、红茶、黄茶、白茶、乌龙茶、黑茶、再加工茶。
现行国家标准《GB/T 22111-2008普洱茶》将普洱茶分为普洱茶(生茶)和普洱茶(熟茶)。
在上述两个国家标准中以及国标标准GB/T32719.1-2016《黑茶第1部分:基本要求》中,对绿茶以及黑茶的加工工艺以及普洱茶分别予以描述。
绿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根据其干燥工艺可分为炒青绿茶、烘青绿茶、晒青绿茶、蒸青绿茶四种。
黑茶,是指以茶树鲜叶和嫩梢为原料,经杀青、揉捻、渥堆、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渥堆,在一定的温、湿度条件下,通过茶叶堆积促使其内含物质缓慢变化的过程。
普洱茶,是指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并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茶叶。按其加工工艺及品质特征,可分为普洱茶(生茶)和普洱茶(熟茶)两种类型。
普洱茶(熟茶),是以云南大叶种晒青茶或普洱茶(生茶)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经微生物、酶、湿热、氧化等综合作用,其内含物质发生一系列转换而形成。这种发酵的方式,成为后发酵。其中,最关键的工艺就是前文所述的渥堆。
普洱茶具体加工工艺流程如下:
犌犅/犜22111—2008
因此,从加工工艺这个角度来看普洱茶(生茶)属于绿茶中的晒青绿茶、而普洱茶(熟茶)属于黑茶中的云南黑茶,两者的名字类似但归属种类并不一样。
《税则》中的普洱茶
2008年,中国海关向世界海关组织(WCO)提交了关于修订“茶叶”注释的建议,将茶叶范围由“茶属灌木”修改为“茶属(山茶属)植物”。这是中国海关首次提出的《协调制度》注释修改提案。最终,该建议被采纳,“普洱茶”被纳入2012年版《协调制度》“茶叶”范围,在国际层面统一了商品编码,为推进中国茶叶发展和普洱茶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
而《税则》也根据《协调制度》的调整动态的更新迭代。
说实在,小编在写这篇文稿之前也未能察觉到其细微的变化,更无法洞悉其背后所要表达的实际含义。
不过,在梳理了整个脉络思路后再回过头来看里面调整的部分,不得不直呼,好家伙。如下图所示:
从描述上,从2020年的“红茶(已发酵)及半发酵茶,内包装每件净重不超过3千克”变更为2021年的“红茶(已发酵)及部分发酵茶,内包装每件净重不超过3千克”。
从结构上,2020年删除的三级子目“普洱茶”,2021年新增三级子目“黑茶”同时增设四级子目“普洱茶(熟茶)”及“其他”。
变动不大,但更加的清晰、严谨。
从2020年《税则》中的分布结构中可以看出,品目09.02根据茶叶的种类、内包装重量分成4种:绿茶(不超过3千克)、绿茶(超过3千克)、红茶及半发酵茶(不超过3千克)、红茶及半发酵茶(超过3千克)。
可以看到,一级子目时六大类茶叶中出现了绿茶、红茶和乌龙茶,直到二级子目时才出现了普洱茶的位置(并没有黑茶的位置,更不用说白茶和黄茶)。
那么,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点。
平时习惯根据茶叶的发酵程度来区分,六大茶类依次为不发酵、微发酵、轻发酵、半发酵、全发酵和后发酵。根据品目条文的描述容易将其认为转指乌龙茶,而不包括剩余的其他茶。
由此引发的分歧就是:既然品目09.02包含所有茶属(山茶属)植物,那么剩余的白茶、黄茶、黑茶需要放置在什么位置,是把这三种茶都当做红茶或半发酵茶放进子目0902.3或0902.4项下吗?如果不是,那是要放到子目0902.1或0902.2的绿茶下面?依据的又是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造成归类的混乱。
而在2021年版《税则》中变为“红茶(已发酵)及部分发酵茶”之后,则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点。“部分发酵”相对于“半发酵”来说,范围相对来说扩大了,也更符合实际的情况。
同时从前文可知,从普洱茶的加工工艺角度来看普洱茶(生茶)属于绿茶、普洱茶(熟茶)属于黑茶,并不归属同一类。
因此,在三级子目黑茶下增设四级子目时特别标注“普洱茶(熟茶)”而不是“普洱茶”,这也就是前面说调整后整体更加严谨的原因。
普洱茶的归类解析
从《注释》中品目09.02的分布结构可以看出,主要通过种类+内包装重量来进行区分,而属于什么种类从国标的描述来看主要通过加工工艺。结合前文的论述从而可以得出的结论是:
如果是普洱茶(熟茶)且内包装每件不超过3KG,可归入税则号列0902.。
如果是普洱茶(熟茶)且内包装每件超过3KG,可归入税则号列0902.。
如果是普洱茶(生茶)且内包装每件不超过3KG,可归入税则号列0902.。
如果是普洱茶(生茶)且内包装每件不超过3KG,可归入税则号列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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