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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在湟源法院茶汉素法庭落地开花

2022-04-22 13:29:50热度:55°C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包拓业 报道) “三年多了,今天终于拿到钱了,谢谢法官。”8月12日,搞家装工作的李女士通过湟源县茶汉素人民法庭的调节,拿到了被拖欠三年之久的工资。

茶汉素人民法庭位于湟源县和平乡茶汉素村,成立于1956年,是湟源县人民法院两个派出法庭之一。近年来,茶汉素人民法庭不断完善司法为民的服务功能,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流动普法”、“诉前调解”、构建“大调解”格局,创造性地将法庭搬进村委会、金融机构、社区、学校等机关部门,实行午间法庭、巡回审判等便民利民诉讼服务措施,并积极邀请村两委班子、派出所民警、当事人亲属等参与调解,在明晰法理的同时,借助有关人员的力量,形成调解合力,让当事人在法理之中还能感受到法官的用心良苦。把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以实际行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截至8月1日,今年茶汉素法庭新收案件14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量下降23.93%,结案率为91.39%,其中调撤率达93.08%。为加快推进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湟源新篇章贡献了法院力量。

“请问法庭工作人员在吗?我们是附近的村民,隔壁小高陵的老板拖欠我们的分红款一直不给,我们要起诉他,该怎么办?”,今年5月11日,数百名和平乡茶汉素村的群众来到茶汉素法庭门口,面色焦急。

原来,2011年茶汉素村争取到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资金219万元,该笔资金经全体村民协商一致,以“入股分红”的合作模式,以全体村民的名义入股到和平乡小高陵村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全体村民与该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项目合同书》,入股后该村村民将以股东身份每年在合作社获取分红,这也是该村村委会探索扶贫新模式。但自2019年起该合作社一直未向村民分红,400多户村民遂到法庭寻求法律途径。

法庭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到村上及合作社了解情况,考虑到案件涉及扶贫资金,且涉及群众较多,影响较大,一方面积极指导茶汉素村两委班子成员安抚群众情绪,协调村委派出两名较有群众基础的村干部一起参与调解,另一方面找到合作社负责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经过8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在诉前达成协议,该合作社当场向村民们履行了给付义务。

茶汉素法庭庭长李春梅介绍,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审理、现场办案、以案释法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优势,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宅院,就地审理土土地流转、继承、赡养等老百姓最关心的纠纷,在庭审中讲法理,在调解中讲道理,在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的同时,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

5月10日,和平乡白水村13名村民前来法庭起诉某奶牛养殖公司。原来,2015年4月12日被告某奶牛养殖公司与原告张某等13位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租赁原告等人的耕地用于奶牛养殖,约定每亩土地租金为500元,期限为10年,定于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租金。在土地流转合同履行满三年后,被告未能支付剩余租金,给原告等人造成损失,故诉至法院。

茶汉素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及时对涉诉土地进行实地勘查,并对被告法人的资质及资信情况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决定巡回办理此案,力争就地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纷争。

调解过程中,合议庭在明晰产权后,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邀请该村村支部书记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参与到调解中,充分利用干部群众的资源调和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合议庭人员一边疏导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一边围绕争议焦点给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一上午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权衡利弊后,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庭履行了拖欠13位原告的土地租赁费用。

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茶汉素人民法庭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着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传播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切实走近群众身旁,为群众排忧解难。

2020年9月9日,为了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茶汉素人民法庭的干警们驱车60余公里,来到湟源县日月牧场的牧民家里,为其所诉请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进行开庭调解。

原被告7人因父亲遗留的存款发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并僵持至今。案件到法院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居住地距离法庭过远,且牧区面积辽阔,牧民居住分散。还有几位当事人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不能到庭应诉。承办法官本着司法便民,以人为本的原则,决定将巡回法庭开到当事人家中,不仅减轻当事人不愿出庭、不方便出庭的心理压力,也为了在这样一个轻松的环境下让当事人之间吐露心声,平衡取舍,化解矛盾,从而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

本案承办法官柏文君是一名80后年轻法官,不久前才接受股骨截骨手术,刚回到工作岗位。在调解过程中,他细心讲解,耐心倾听,将相关法律规范及案例一一用最朴素易懂的语言讲与当事人,达到普法、讲法、用法合一的效果,同时也引导牧民解决问题要进入正确的法治轨道。最终,该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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