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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0万元!海南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将被重罚

2022-04-17 11:01:58热度:82°C

 

每经编辑:张锦河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南省市场监管局“)4月4日消息,海南省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将被重罚,经营者串通价格谋取暴利情节较重的最高可罚500万元。经营者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罚300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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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4月3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导全省依法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海南省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海口市查办价格违法案件35宗,拟处罚款67700元

4月1日至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4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便民点)212家次,检查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类等各类摊位2000多个,超市78家次,查办价格违法案件35宗,其中一般程序立案28宗,拟处罚款67700元。

蔬菜价格上涨系油费上涨、市民心理等因素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称,近期蔬菜价格快速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全国蔬菜价格普遍上涨,海口批发价与广州江楠市场批发价基本执平。二是油费上涨,运输成本增加。随着疫情加重,司机要求加价以承担核酸检测、隔离等费用。三是疫情突发引起市民心理恐慌,抢购囤菜,造成供不应求,价格快速上涨。四是受下雨天气影响,本地蔬菜上市周期延长及耗损增大。

上海、江苏:哄抬价格情节较重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此前,上海、江苏等地就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也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

据上海市场监管官微,3月25日,上海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场监管局称,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据江苏市场监管官微,4月1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意见》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有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上海市场监管官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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