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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2022-04-15 01:56:13热度:43°C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33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 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 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3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深圳国鑫微电子有限公司、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康芯威公司”)与投资方签订了《增资协议》,增资金额为1.92亿元。康芯威公司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为4亿元。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21)。

近日,康芯威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并收到1.92亿元增资款。康芯威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34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 21康佳01、21康佳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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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及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

(二)召开方式:以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进行。

(三)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兼总裁周彬先生、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董事局秘书吴勇军先生、财务总监李春雷先生。

三、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12: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或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留言提问,或发传真至0755-,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35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 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 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56,362.9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32,934.8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15,5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康佳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康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浙商银行资产池额度跨境调剂项下对外担保承诺书》。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与香港康佳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并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亿元。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东莞康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简称“建设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与东莞康佳公司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公司江西高透基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简称“江西高透基板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江西高透基板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金额为990万元,期限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后一批借款到期次日起三年。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康佳材料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江西康佳材料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金额为990万元,期限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后一批借款到期次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原3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香康公司增加担保额度0.22亿美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东莞康佳公司增加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本公司为东莞康佳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9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年。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纳米微晶公司提供金额为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5年。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康佳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江西新材公司提供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5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3月28日

注册地点:11/F CHINABEST INT L CTR 8 KWAI ON RD KWAI CHUNG NT

注册资本:50万港元

经营范围:机电、电子产品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香港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香港康佳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香港康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1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凤岗康佳路5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常东

注册资本:26,667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视机制造;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软件开发;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产权及控制关系:东莞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东莞康佳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东莞康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江西高透基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用石加工,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江西高透基板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江西高透基板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江西高透基板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恒丰镇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27,272.727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国内贸易代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江西康佳材料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江西康佳材料公司51%的股权。

江西康佳材料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江西康佳材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香港康佳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1亿元,担保范围包括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与香港康佳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东莞康佳公司与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与东莞康佳公司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设银行东莞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江西高透基板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99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江西高透基板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流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后一批借款到期次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四)江西康佳材料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99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江西康佳材料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流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后一批借款到期次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香港康佳公司、东莞康佳公司、江西高透基板公司、江西康佳材料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香港康佳公司、东莞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江西高透基板公司、江西康佳材料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香港康佳公司、东莞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因此本公司为香港康佳公司、东莞康佳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本公司为江西高透基板公司、江西康佳材料公司提供担保时,江西高透基板公司、江西康佳材料公司其他股东为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56,362.9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32,934.8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15,5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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