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南茗茶城免租金起纠纷多家商户被断电
据安徽商报报道:5月15日,位于合肥市的江南茗茶城商户向本报反映称,部分商户因与管理方发生租金纠纷,门面房的用电被切断,导致他们生意受到影响。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前往该茶城探访发现,商户与管理方发生了“免租纠纷”。商户认为,因受疫情影响管理方应该免租3个月。管理方则表示,免1个月房租已经仁至义尽,“电是我们断的,商户不交房租,我们才这样做的。”
[事发] 因免租起纠纷 多家商户被断电
“李女士,因你户租金自2月至今未交,我司工作人员多次催缴,你户仍未交。现通知你,我司将于5月11日对你户停止电力供应,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你户自行承担,我司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5月9日下午,在江南茗茶城开店的李女士收到了一则合肥江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
5月11日早晨,李女士经营的门面房被断电。因现在是茶叶销售旺季,断电给商户带来较大影响。对此,李女士非常气愤:“没交房租是因为对于免租的事情我们存在纠纷,在纠纷没处理好的情况下,市场就断电,行为太粗暴野蛮。”
因为门店内储存着很多绿茶,需要冷藏处理,李女士担心冰柜断电,影响绿茶的茶色茶品,5月13日,她不得不向市场管理方交了房租。很快,店面恢复了供电。
一同被断电的还有10户左右,他们大多随后也都交了房租,以保证店内茶叶不被热坏。虽然交了房租,但对于管理方的做法,他们非常气愤。
5月14日,又有几户被断电,吴女士就是其中一户。对于管理方的断电,吴女士并不“买账”,“我欠房租,管理方可以起诉我,但是没有权力断我家的电,如果因断电导致茶叶受损,我也会追究管理方的责任。”
[商户]国有资产应该免租3个月
记者了解得知,管理方和商户之间此次是因为免租的时间发生分歧。
疫情发生之后,我省出台相应政策“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江南茗茶城的商户们认为,他们所处的茶城地块属粮食局的国有资产,只不过管理公司多年前取得了20年的使用权,根据政策要求,粮食局已经免除了管理公司的3个月的租金,“既然粮食局给管理公司免了3个月租金,那管理公司就应该免除我们3个月租金。”
商户称,疫情发生之后,门面房无法开业,一直到3月底才陆续恢复营业,两个月无法开门,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刚开门生意也较为惨淡,现在资金困难,所以希望管理方能减免3个月的房租,以让他们渡过难关。
[管理方]“只能免1个月,我们损失也大”
对于免租纠纷切断商户用电一事,合肥江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一赵姓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商户的电确实是他们断的,而此举也属无奈。他表示,此处地块确实是国有资产,按照政策,粮食局确实给他们免租3个月一共是81万余元,但是他们每个月收取商户的租金约200万,所以给商户免1个月租金,是把81万让利给商户的基础上,管理方再承担120万余元。“我们管理公司是民营企业,在获得地块使用权之后,注入巨额资金进行开发,打造了茶城。商户租我们的房子,是民营企业与商户之间的合同关系,所以不适用免租3个月的政策。”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按照商户的要求,他们免租3个月,那对于管理公司来说损失是五六百万,“企业也无力承担,所以现在只能给商户免租1个月”。
至于断电的做法,该负责人称,因部分商户不交房租,有的是2月至今的房租未交,所以按照合同约定,商户已经构成违约,他们无奈才进行断电,要求商户来付租金。“在断电前,我们提前通知了商户。”
■说法
建议协商减免比例 断电行为不可取
对于疫情导致房租纠纷问题,安徽省高院多日前下发了《涉新冠肺炎疫情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指引》表示,建设工程施工、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合同的履行因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受到影响,当事人请求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法院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妥善处理。法院应当准确判断疫情及防控措施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不同性质、不同背景的合同受疫情及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应当根据疫情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称,合肥江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商户们签订的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业合同,对于疫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双方之间应该共同承担,共渡难关,“粮食局减免管理公司的81万,管理公司应该让利于商户,而剩余的损失,双方应该协商解决。”
王海波称,双方可以协商房租减免比例,或通过其他费用减免等方式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他建议商户先交房租,然后通过诉讼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双方应该承担损失的比例。
对于管理方断电的行为,王海波认为,此举不可取,断电实际上是对商户的一种侵权行为,而商户因为断电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管理方进行承担。(文中商户为化名)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