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羽茶交所分享茶叶不是“肉夹馍”!经销商卖茶叶,遭索赔40万
原标题:陆羽茶交所分享|茶叶不是“肉夹馍”!经销商卖茶叶,遭索赔40万
陆羽茶交所分享|茶叶不是“肉夹馍”!经销商卖2000元茶叶,遭索赔40万,商标不是敛财新套路!
前几天,“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辣眼操作
让大众见识到了敛财新套路
什么“起诉全国18个省份300余家小吃店”
什么“肉夹馍带‘潼关’就要交9.98万元”
“肉夹馍”协会理不直气也壮
堂而皇之,把地方品牌当做自己敛财工具
在这场闹剧之后,小编心生一个大胆的想法:我组建个茶叶协会,然后用协会申请地标品牌,比如申请个“西湖龙井”协会,找个律师起诉那些卖“西湖龙井”经销商,借机收取巨额加盟费。
我是无良,我不怕
谁不服就告谁
然后半年买房,做大做强!
(以上只是小编幻想,不要在意)
我只是胡乱瞎想,可有人真去做了,而且向经销商索赔40万!真正实现做大做强、再创辉煌,以法律武器为自己牟利!
图片来自网络
这件事发生在东莞。开超市的周先生,一年前进了一批信阳毛尖,一年下来大概卖了2000元,今年周先生突然收到法院传票。
署名为信阳茶叶协会的机构称,他们注册了信阳毛尖品牌,如果要使用信阳毛尖这个品牌,必须向他们提出申请,并交纳会费,并向周先生综合索赔40余万元。
不仅是周先生收到法院传票
还有40多家商户收到了,均被索赔商标侵权费用
这套路是不是似曾相识?
你没看错,与潼关肉夹馍协会一毛一样!
不过
茶叶协会更狠,一次索赔就40万!
信阳毛尖,是传承悠久的名茶
在唐代,茶圣陆羽赴义阳(今信阳)考察茶区
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将信阳毛尖、西湖龙井、祁门红茶、六安瓜片等同列为“中国十大名茶”。周先生作为一个商人,售卖“信阳毛尖”很合理,他搞不清自己会遭受无妄之灾。
不单单周先生很惶恐,许多茶叶卖家也很忐忑
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收到法院的传票
其实,不用怕
如果您遇到“肉夹馍”或“茶叶”这样无良协会
不要软弱,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信阳毛尖”、“潼关肉夹馍”属于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它属于全体成员共有
不是属于某个人的,更不是某些人敛财的工具。
细细分析,“肉夹馍”和“茶叶”是两回事
信阳茶叶协会,向经销商周先生巨额索赔是不合规的
但是,如果您真用劣质茶冒充“信阳毛尖”,并且损害“信阳毛尖”名誉,信阳茶叶协会有权向法院起诉的
信阳毛尖,属于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2005年印发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有明确“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第五章-第二十一条
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
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在两方面:一是产地;二是品质;
简而言之:
如果您用其他产地的茶叶,冒充“信阳毛尖”,算侵权;
如果您用信阳本地产的劣质茶,损害“信阳毛尖”声誉,算侵权;
但是,茶叶产自信阳,而且满足特定品质,这不构成侵权
另外据查证,“信阳毛尖”授权不收费
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茶企,均可得到认证授权
至于周先生只是茶叶经销商,不是茶叶生产者,而且他行为并未对“信阳毛尖”造成损害,所以向他索赔40余万,是站不住脚的。
有人会问,这些无良协会没人管吗?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明确:从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得泄露技术秘密。违反以上规定的,予以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地方协会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请诸位收起自己“大胆想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做个守法有爱心的公民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一年,乡村振兴在于产业振兴,地理标志产品的做大做强是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的一环。品牌是国际市场通用语言,是构成地方产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地理标志产品为基础,提升各地区农产品品牌形象,很有必要,也是势在必行的。
中国排行前十的茶品牌,加起来都不如英国立顿,这足以让人中国人警醒。如果信阳茶叶协会旨维护“信阳毛尖”形象,规范地方茶叶市场,那么打击假冒伪劣的行为,应当支持。
复兴中国茶,从规范品牌做起,从我们这一代人做起!
附件:农产品地理标志-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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