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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拍卖】安溪县茶叶批发市场Z2-21号商店及其夹层

2022-04-02 08:11:30热度:69°C

福建省泉州市 安溪县 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13日10时至2018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安溪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标的 

一、拍卖标的:位置状况:房产位于安溪县城区的东南部,临河滨南路,距离安溪茶都客运站约0.2公里,距安溪县第九小学约1公里,生活、工作出行较为方便。交通状况:设有茶都广场等公交站点,出入可乘坐1、3、6、8路等公交车,且在附近均有出租车经过。设施状况:宗地红线外已达“五通”条件(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红线内土地平整,基础设施保证率较高,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

拍卖标的所在在楼宇总层数为1层,该房产位于第1层,所在楼层好。一层层高约为2.8米,夹层层高约2.4米,拍卖对象所在建筑物约建成于2000年。室内装修情况:入户卷帘门、玻璃推拉门,商店石板材铺地,墙面水泥漆粉刷,天棚吊顶,夹层地面彩砖铺地,墙面白灰粉刷。现作为商店正常使用,维护状况良好。室内无明显的破损及裂纹,门窗完好无损,水电等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权证编号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安房权证城厢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安国用(2001)字第号;证载建筑面积为47.60㎡(其中第一层店面29.20㎡,夹层18.40㎡),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13.91㎡,法定及实际用途均为商店,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终止时间为2041年11月。

起拍价:人民币70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安溪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安溪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18年10月9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10月21日17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溪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安溪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3-358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5- ,监督电话0595-  

联系地址: 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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