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茶叶店卖散茶被罚6000元
中国茶网山东站讯:2日,在枣庄做茶叶生意的王女士打来热线反映,她的茶叶店开业前去办理营业执照时填写的营业范围是零售预包装。但是茶叶都需要冷藏,不能包装好了再卖,因此工商部门以与营业范围不符为由,对其罚款6000元。对此,她感到有点冤。
8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王女士经营的茶叶店。王女士告诉记者,前一段时间,有三名工商执法人员来到了她的茶叶店,经过一番检查后,三名执法人员离开了。令她没想到的是,没几天,她就接到了市中区工商局执法一大队的电话,说她经营的范围超过了营业执照上所规定的范围,需要罚款6000元。后来,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给王女士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据王女士介绍,工商部门并没有出示任何关于罚款的书面说明,而且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去更换营业执照却没有成功,王女士对此表示费解。
据悉,不仅王女士的茶叶店被罚款,市中区不少茶叶店都因同样的原因接到了处罚通知。
随后,记者来到了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巡查执法一大队。队长靳家勇告诉记者,营业执照都是商家自己申请的,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此次检查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其中第十五条规定,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范围包括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散装食品两种类别核定,经营方式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两种类别核定。此外,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靳队长解释,此次检查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被处罚的业户都不具备零售散装资格,却进行零售散装产品的行为。如果业户想要更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前往工商局办理,工商部门将会以最快的速度为其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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