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茶叶品牌建设 全力发展茶产业
安徽省是茶叶生产大省,产茶历史悠久,黄山毛峰、太平猴魁、祁门红茶、六安瓜片等传统名茶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但由于全省名牌茶叶生产规模不大,龙头企业带动力弱,近年来安徽省茶产业竞争力在全国的位次下降,与周边产茶省份的差距逐渐拉大。为充分发挥安徽茶叶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茶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1.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引领,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支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升质量效益为目标,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安徽茶产业。
2.主要目标:在进一步提高茶叶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加快“走出去”步伐,不断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提升名优绿茶、红茶优势,加快开发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产品和加工品。力争“十二五”末,全省茶叶一产产值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100亿元以上,综合产值达300亿元;全省茶农人均茶叶收入翻一番,茶产业在全国的位次提升。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名牌茶做大做强1.加强四大名茶建设。加大扶持和统筹协调力度,构建名牌茶发展、推介、保护和利用的运行机制,推动黄山毛峰、太平猴魁、祁门红茶、六安瓜片四大名茶做大做强。各茶叶主产区也可结合实际,选择1-2个品质好、市场知名度高的名优茶重点培育。
2.建立健全名茶标准体系。切实强化标准意识,四大名茶要按产品系列化开发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尚未建立标准的品牌,要加快制定标准。要强化标准的延伸,加快制定名牌茶种植、管理、采摘、加工、包装、贮运等各环节的标准。大力推进QS等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
3.规范品牌使用范围。对传统历史名茶主产区已申报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标识(证明商标)的,在尊重历史、科学合理、依法保护的前提下,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规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品牌的行为,对核心区域重点保护。品牌使用范围由省农委牵头,联合省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划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对相邻产区有扩大产区范围要求的,本着产区相连、自然生态环境相似、历史文化相近、质量标准统一、权益人协商许可的原则,在市域范围内的由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属相邻市的由省人民政府牵头协调,合理划定产区范围,严格按标准、按程序规范使用品牌。鼓励品牌商标持有者发挥品牌商标作用,品牌商标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4.严格品牌管理保护。要充分认识茶叶品牌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加强茶叶品牌商标、标识、域名的监管和依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加强品牌管理,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安徽省著名商标、申报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对品牌企业的生产、加工、销售和企业管理实行标准化,做到品牌质量有标准、程序有规范、销售有标识、市场有监督。
三、以四大名茶为引领,做大做强市场主体1.扶持发展龙头企业。整合资源、聚集要素,重点扶持市场带动力强、规模大的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鼓励引进大型深加工龙头企业。扶持省内企业通过联合、股份合作、并购和重组,组建大型龙头企业。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担保、贷款、上市模式,加快培育上市企业和国内、国际品牌龙头企业。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培育1个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3个超5亿元、10个超亿元的茶业龙头企业,培育2个茶业龙头企业上市,2个茶业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2.发展茶叶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管理、质量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方式。支持茶叶行业协会发挥服务、协调、自律、维权作用,鼓励生产同一品牌茶叶的龙头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加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市场间的联系与协作,共同做大做强品牌。
3.积极培育市场经营主体。按照市场化需求,加快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营销主体。支持茶叶专业市场建设,鼓励重点产销区建立各具特色的茶叶购销交流平台。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实现茶叶从生产到销售整个产业链的有效连接和高效运转,大幅度提高茶产业经济效益。
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夯实品牌茶发展基础1.组织开展茶产业科技攻关。发挥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研机构在茶产业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重点围绕名茶,开展茶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茶树良种的选育和繁育、栽培技术综合配套、茶叶采摘、加工机械化和清洁化加工技术、茶叶精深加工、茶食品等系列产品研发和夏秋茶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联合攻关,促进我省茶产业转型升级。
2.增强龙头企业科技竞争力。茶业龙头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鼓励支持茶业龙头企业构建研发体系,推动农业科研、教育部门与企业构建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企校(院、所)共建。鼓励和支持名牌茶龙头企业在生产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包装、创造市场需求和茶文化等方面加快创新步伐。支持名牌茶生产、加工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完善茶业科技创新机制。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合作。落实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开展深层次的产学研合作。
4.保障茶叶质量安全。加强农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和规范使用,严禁超范围使用农药,从源头上严把质量安全关。加快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茶及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步伐,扩大覆盖面,建立健全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在茶叶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大力推进产地标识、条码制度。瞄准国际市场质量标准,加强茶叶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充实检测力量,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水平。
5.大力开展技术推广。大力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推进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茶园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茶树良种化、茶园水利化、栽培科学化、生产机械化的标准茶园,力争“十二五”末,无性系良种比重达到40%,新增标准化良种茶园50万亩。加强茶叶技术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对农技推广人员、龙头企业技术骨干、茶叶生产大户和茶农的培训,提高茶叶科技队伍素质。强化基层公益性茶业农技推广服务,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鼓励教学科研人员深入基层、农户从事农技推广服务,承担茶叶科技推广项目,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培育茶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社会化服务有效方式。
五、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茶产业发展1.努力拓展名牌茶国内市场。引导企业更新营销理念,发展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配送、代理、直销、批发、邮购等新型流通业态。鼓励茶业龙头企业在省内外构建茶叶营销网络,支持企业在大中城市,尤其是在国内一类城市设立品牌茶销售连锁店、专营店、加盟店,进大型连锁超市、大卖场等,加快提升我省名牌茶的国内市场占有率。
2.努力扩大茶叶出口规模。在巩固和扩大大宗红绿茶、名优茶对欧美、独联体,大宗绿茶(眉茶)对非洲、中亚等主要出口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祁门红茶对欧洲、北美的出口份额。支持茶叶企业到境外申请商标注册、卫生注册和取得产品质量专项认证,不断扩大名茶国际知名度。通过组织龙头企业积极参加国际茶博会、贸易洽谈会等方式,建立国际市场营销网络,通过多种途径拓展新的国际市场。
3.加强茶叶出口基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建设高标准的出口茶叶生产、加工基地,提高单产水平、质量安全水平和加工能力水平。支持出口基地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支持按照进口国和地区的安全卫生标准建立生产监测控制体系,支持建立和完善茶叶出口质量可追溯、检验检测及安全监控体系。
4.提高茶产业招商引资水平。强化交易会平台和政策导向,以名茶建设为重点,加快招商引资步伐。鼓励外资、民间资本、工商资本进入茶产业。鼓励国外企业、大型茶业企业新建生产加工基地。对引进的大型企业,集中资金重点扶持。充分消化、吸收国内外大型企业的市场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资本优势,做强茶叶品牌,放大品牌效应。
六、保障措施1.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咨询、社会参与”的茶叶品牌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省建立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茶叶品牌建设及产业化发展的统筹协调。重点产茶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激励措施加以推进。
2.加大扶持力度。继续将茶产业纳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扶持范围。积极整合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茶产业发展专项、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集中支持茶叶名牌建设。省财政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招大商及培育龙头企业、科技创新与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无性系良种繁育推广及老茶园改造、高标准现代茶园建设等。各荼叶主产地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茶叶品牌建设和产业化发展。引导金融资金向茶产业投放。
3.强化宣传推介。搭建品牌茶宣传推介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农产品交易会、茶博会、推介会、茶文化节等茶事活动,加强品牌茶叶的宣传和推介力度,鼓励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茶艺文化表演交流及茶乡游、生态游活动,形成全社会“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4.落实工作责任。各茶叶主产市、县(市、区)要将做大做强茶产业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实现“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快茶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与相关配套办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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