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三成烟草店不拒未成年人
中国控烟协会发布五地区烟草销售店调查结果
昨日,中国控烟协会发布了五地区烟草销售店调查报告。结果显示,超三成北京烟草店不拒绝未成年人,同时,北京的烟草销售店的烟草促销也是被调查的五地区中比例最高的。
烟草店大多“杂牌经营”
今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告法》修订草案,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就烟草广告做出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烟草广告将得到全面禁止。
然而,近日,有反对控烟人士提出“烟草销售店是服务于特殊人群的地方,不属于公共场所”。为此,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立即组织了对北京、上海、陕西、河南、广西五地的507家烟草销售店经营品种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有95.1%烟草销售店经营者持有烟草专营销售证,广西最好为100%,持证95%以上的为陕西、河南;较差的是北京87.0%、上海92.5%。
有98.4%的烟草销售店经营多种商品,除上海有8家专营卷烟外,其它四地均未发现有专营烟草制品的销售店。其中,仅有1.6%的销售店只经营卷烟,10.8%经营烟酒、87.6%经营多种商品。多种经营中主要是:酒、食品、茶叶、饮料、文具等。
北京烟草促销比例最高
调查发现,有高达45.2%的烟草销售店发现烟草广告,上海最多高达79.4%,最低的是河南为16.0%。烟草广告的摆放位置主要在店内墙上张贴、橱窗等。形式依次为:橱窗陈列;墙体张贴;产品介绍;海报等。
有53.6%烟草销售店内摆放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说明或标识,有22.9%进店购物人群为未成年人,其中,北京最高为32%,上海最低为7.5%。
除河南未发现烟草店促销外,其他四地的烟草销售店均存在烟草促销活动,其中,北京比例最高为18.0%,陕西为15.0%,上海为3.7%,广西2.0%。另外,507家烟草销售店均未发现销售散装烟现象。
■专家意见
销售店
应禁烟草广告
昨日,中国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表示,从调查结果来看,有高达98.4%的烟草销售店存在多种经营。数据说明,烟草销售店不是只服务于特殊人群,也服务于非吸烟人群,理应属于公共场所。
另外,调查结果也显示出烟草业仍将烟草销售店作为做烟草广告和推销烟草制品的重要阵地。如果人大对广告法的解释将烟草销售店排除公共场所之外,会给542.38万烟草销售店留下做烟草广告的巨大空间。
中国控烟协会会长黄洁夫表示,对于广告法的通过以及目前控烟的现状,他持“谨慎的乐观”态度,现在的形势也提醒控烟人士一个事实,那就是烟草业干涉控烟的行动并没有停止。
北京晨报记者 徐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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