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凤冈积极实施政策性茶叶种植保险工作
为进一步助推茶叶产业健康、稳步发展,拓宽支农惠农政策渠道,贵州省凤冈县认真按照《贵州省201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积极组织实施2015年政策性茶叶种植保险工作。 据悉,凤冈县今年来切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全覆盖、标准适中、可持续、风险共担”的政策性茶叶种植保险制度,2015年度仍以“基本险”保险模式为主要实施方式,鼓励茶农投保“补充保险”。由各乡镇将茶农的投保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地、身份证号、一折通账号、联系电话)统计上报至县茶叶发展中心,即由县茶叶发展中心汇总后统一投保,承保单位为贵州人保财险凤冈支公司(简称“县人保财险公司”)。
该县明确规定,茶叶种植符合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标准,栽种的品种符合农业部门的规定,栽种成活3年(含)以上30年(含)以下且生长正常,凡符合条件的茶叶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统称“保险茶叶”)。投保人应将其种植的符合投保条件的茶叶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旱灾、暴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雪灾、雹灾、冻灾、倒春寒、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茶叶损失的,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金额为275元/亩。保险费率为4%,投保费为11元/亩,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其中,中央补贴6元/亩,省级补贴5元/亩。若保险事故发生后,县人保财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并及时与县茶叶定损委员会做好损失核定工作,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自县人保财险公司与投保茶农达成协议起10个工作日内,由县人保财险公司通过转账方式将赔款金额支付到茶农的帐户上,并及时发送理赔信息。
凤冈县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茶叶投保宣传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茶叶种植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以及种植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理赔要求进行规范照相(茶农与受损茶园合一、近远景照片清晰),对茶叶损失原因进行鉴定,收集茶农身份证、银行帐号和手机号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协助县人保财险公司做好“三到户、五公开”等承保、理赔工作;填写赔偿协议书并加盖公章,及时到县人保财险公司代为茶农办理理赔。县茶叶发展中心负责组建凤冈县政策性茶叶种植保险损失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县茶叶种植损失的查勘、赔案鉴定、赔偿等相关工作。统筹、督导、配合指导县人保财险公司做好承保、理赔等工作;对各乡镇茶叶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完成质量以及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县人保财险公司制定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提供相关宣传资料,设立报案电话和建立报案登记,指派专人负责承保、理赔资料收集工作;做好及时承保出单,建立政策性茶叶承保台帐(与乡镇上报一致);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对茶叶损失原因和数量进行调查核实,建立政策性茶叶理赔登记台帐;做好承保、理赔的“三到户、五公开”工作,按时向县茶叶发展中心上报出险、理赔情况,同时配合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县茶叶损失评定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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