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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2-05-01 11:58:03热度:86°C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2022-02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2022-02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步高”)于近日收到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腾讯”)出具的《关于减持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林芝腾讯于2022年4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39,100股,减持比例为1.%,现将减持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林芝腾讯持有的步步高股份来源为2018年协议转让获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林芝腾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林芝腾讯43,195,1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林芝腾讯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林芝腾讯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信息披露义务人林芝腾讯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2022-02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步步高,股票代码:)股票于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0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及2022年第一季度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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